古典文学名著太平御览:礼仪部卷二十七,削杖,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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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文学名著太平御览:礼仪部卷二十七
《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
《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
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
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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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杖屦
《仪礼·丧服》曰:苴杖,竹也。
削杖,桐也。
各齐其心,皆下本。
杖者何?爵也。
非爵而杖者何?担主也。
非主而杖者何?辅病。
童子何不杖?不能病也。
妇人何以不杖?不能病也。
又曰:斩齐裳菅屦者,菅菲也。
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绳屦者,绳菲也。
疏衰裳齐,疏屦者,簏蒯之菲也。
《礼记·丧服小记》曰:虞,杖不入室;祔杖不升堂。
(郑玄注曰:衰益衰,敬弥多也。
)妇人不为主而杖者,姑在为夫杖,(姑不厌妇。
)母为长子削杖,(嫌服男子,当杖竹也。
母为长子服,不可重于子为己也。
)女子子在室,为父母。
其主丧者不杖,则子一人杖。
(女子子在室,亦童子也。
无男昆弟,使同姓为摄主,不杖,则子一人杖谓长女也。
许嫁二十而笄,笄为成人,成人正杖也。
)
又《丧服小记》曰:庶子不以杖即位。
(不适子也。
位,朝夕哭位也。
)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
(祖不厌孙,孙得神也。
)父在,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
(舅不主妾之丧,子得伸也。
)
又《杂记下》曰:古者贵贱皆杖。
叔孙武叔朝,见轮人以其杖关毂而輠轮者,于是有爵而后杖也。
又《丧大记》曰: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
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
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
(大夫有君命去杖,此指大夫之子也。
而云丈夫者,通实大夫有父母之丧也。
授人杖也使人执之同也。
)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之朝,主人杖,妇人皆杖。
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
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
(士二日而殡者,下大夫也。
士之礼,死与往日,生与来日。
此二日于死者亦得三日也。
妇人皆杖,谓主妇容妾为君女子子在室者。
)子皆杖,不以即位。
(子谓凡庶子也。
不以即位,与去杖同也。
)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
(哭殡谓既涂也,哭柩谓启后也。
大夫士之子于父,父也尊近,哭殡可以杖。
天子诸侯之子于父,父也君也尊远,杖不入庙门也。
)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杖以丧至尊为人得而褒之。
)
又《问丧》曰:或问曰:"杖者何也?"(怪其义各异。
)曰:"竹'桐'一也。
故为父苴杖,竹也。
为母削杖,桐也。
"或问曰:"杖者以何为也?"(怪所为施。
)曰:"孝子丧亲,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以杖扶病也。
(言得杖乃能起也。
)则父在不敢杖矣,尊者在故也。
堂上不杖,辟尊者之处也。
堂上不趋,示不遽也。
此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义之经也。
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
"(父在不杖谓为母丧也。
尊者在不杖,辟尊者之处。
不杖,有事不趋,皆为其感动使之忧慼也。
)
又《丧服四制》曰:杖者何也?爵也。
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
或曰担主,或曰辅病。
妇人、童子不杖,不能病也。
《白虎通》曰:所以杖竹桐何?取其名也。
竹,蹙也;桐,痛也。
父以竹,母以桐。
竹,阳也;桐,阴也。
竹断而用之,质故为阳也。
《韩子》曰:儒执丧三年,大毁扶杖。
世主以为孝而礼之。
○帼髽
《仪礼·丧服》曰:女子子在室为父,布总,箭笄,髽,衰三年。
(总,束髻也。
谓总之者,既束其本,又总其末。
箭笄,条竹也。
髽,露紒也。
犹男子之括发以麻,则髽上用麻也。
用麻者,自项而前,交于额上,却绕紒如著幓头。
《小记》曰:男子冠而妇人笄,男子免而妇人髽。
但言衰不言裳者,妇人不殊裳衰也。
)
又曰:女子子之适人者为其父母,妇人为舅姑,恶笄有首以髽。
卒哭,子折笄首以笄,布总。
传曰:笄有首者,恶笄之有首也。
恶笄者,栉笄也。
折笄首者,折吉笄之首也。
吉笄者,象笄也。
《礼记·檀弓上》曰:南宫縚之妻之姑丧,孔子诲之,髽曰:"尔无纵纵尔,尔无扈扈尔。
"(诲,教也。
尔,汝也。
纵纵谓太高,扈扈谓太广。
尔,鲐语助。
)
又《檀弓上》曰:鲁妇人之髽而吊,自败於台鲐也。
(时家家有丧,髽而相吊。
去纚而紒曰髽也。
)
《礼记外传》曰:髽者,妇人有丧者髽。
(古人重髽,男子吉时皆有纵以慆其髽,然后加笄加冠也。
)去纚而髽曰髽。
(鲁妇人遭升陉之战也,露髽相吊以代丧冠也。
)有麻髽,(女子在室,遭父母之丧,用麻合髽,以对兄弟括髽时也。
)有布髽。
(齐衰以下,以布束发也。
)髽者,开散之名也。
(既去有纵髽形葩髽。
)
《左传·襄公》曰:臧纥救鲁阝侵邾,败于狐骀。
国人逆丧者皆髽。
鲁于是乎始髽。
(髽,麻发合结也。
遭丧者多,故不能备凶服,髽而已。
)
《广雅》曰:帼谓之帺。
(音忌)
《魏氏春秋》曰:诸葛亮挑司马宣王战,致巾帼妇人之饬,以怒宣王。
○庐
《周礼·天官·宫正》曰:掌王宫之戒令。
大丧,则授庐舍,辨其亲疏贵贱之名。
(郑玄注曰:庐舍,垩室也。
亲者、贵者居倚庐,疏者、贱者居垩室。
)
《仪礼·丧服》传曰:丧服斩衰,居倚庐,寝苫枕块。
(马融曰:倚木以为庐,于东墙下,西向,关北端也。
)
《礼记·杂记》曰:大夫居庐,士居垩室。
又《丧大记》曰:父母之丧居倚庐,不涂,寝苫枕块。
非丧事不言。
君为庐,宫之;大夫、士襢之。
(宫谓围障。
)既葬,柱楣涂庐,不於显者。
君、大夫、士皆宫之。
(不于显者,不涂见面。
)
又曰:问丧,成圹而归,不敢入处室,居于倚庐,哀亲之在外也。
《白虎通》曰:父母之丧,倚庐于中门外东墙下,户北。
又曰:妇人不居倚庐。
天子七日,诸侯五日,卿大夫三日而成服,居门外东壁,为庐。
王肃《丧服要记》曰:鲁哀公葬父。
孔子问曰:"宁设菰庐乎?"哀公曰:"菰庐起大伯。
大伯出奔,闻古公崩,还赴丧,故作菰庐以彰其尸。
吾父无太伯之罪,何用此为?"
《孝子传》曰:王琳,汝南上蔡人。
十岁失父母,弟季年七岁,兄弟二人哭泣,哀声不绝。
在冢侧作庐,不妄出入。
(余见"孝部"。
)
○重
《仪礼·士丧礼》曰:重,木刊凿之。
甸人置重于中庭,参分庭,一在南。
夏祝取鬻馀饭,盛用二鬲于西墙下。
幂用疏布,久之击用靲,悬于重。
幂用苇席,北面左衽。
带用靲贺之,结于后。
祝取铭,置于重。
(郑玄曰:重,木也。
悬物焉曰重。
刊斫治凿之为悬簪孔也。
士重木长三尺。
)
《礼记·杂记》曰:重,既虞而埋之。
(就所倚处埋之。
)
《礼记外传》曰:重者,未葬之前,以代主也,犹以生事之,末忍作木主。
(主以存神也。
)设重于庭,悬瓦鬲。
以养病之米淅之为沐,则煮之为粥,实之重,用苇席盖之。
(鬼神依而饮食。
)始死之奠但用米,未有黍稷故也。
(黍稷在下之中,如生时也。
)殷人作主之后,联其重,悬之于庙梁。
去高祖之庙,亲尽,则埋之。
周人将葬,重随柩,而朝庙之外柩,而埋之于阶间,而后作主也。
○凶门(附)
《南史》孔琳之议曰:"凶门柏装,不出礼典。
起自末代,积习生常,遂成旧俗。
凡人士丧仪,多出闾里。
每有此,须动十数万,损人财力而义无所取。
至于寒庶,则人思自竭。
虽复室如悬磬,莫不倾产殚财。
所谓葬之以礼,其此之谓乎?宜一罢凶门之式。
"
王肃《丧服要记》曰:鲁哀公葬父。
孔子问:"宁设衰门乎?"哀公曰:"衰门起于禹。
禹治水,故表其门闾,以纪其功。
吾父无功,何用此焉?"
韦弘与蔡谟笺问凶门曰:"父在母丧,应立凶门不?"又问:"与父别,止立凶门,愚意犹所疑,厌于父故也。
今于父大门之内,别立凶门,便为父。
一家有二门,以名义言之,门者,父之有也,今子复立门,岂合圣人之典训?苟不出于礼,其所不曰。
故以谘白。
"蔡答曰:"礼以二瓦器盛始死之祭,击木里之苇席,置于庭中近南,名为重。
今之凶门,是其象也。
礼既虞而作主,今未有主,故以重当主。
本为丧设,非以表其门。
恐不应以尊卑厌降也。
礼、命士以上,父子异宫。
今卑私之丧,皆别开门,亦不知今人如此者,皆有凶门不。
"范坚答凶门问,曰:"簿帐似不出礼文,何由行此?"答曰:"凶门非礼。
礼有县重于庭,以席覆之,其形似凶门。
后出之,于门外表丧,由此,俗遂行之耳。
"
《礼论》曰:问:"改葬立凶门否?"蔡谟答云:"改葬若停丧,谓应有凶门。
"
○死
《周礼·春官·大宗伯》曰:以丧礼哀死亡。
《礼记·曲礼上》曰:天子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
(郑玄注曰:山颠坏曰崩。
薨,崩之声也。
卒,终也。
不禄,不充其禄也。
死之言澌也,精神澌尽也。
)死寇曰兵,(异于凡人,当享禄其后也。
)寿考曰卒,短折曰不禄。
(老而死,从大夫之称;少而死,从士之称也。
)
又《檀弓下》曰:孔子过太山侧,有妇人哭于墓者而哀。
使子路问之,曰:"子之哭也,一似重有忧者。
"而曰:"然。
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
"夫子曰:"何为不去也?"曰:"无苛政。
"夫子曰:"小子识之,苛政猛于虎也。
"
又《丧大记》曰:男子不死於妇人之手,妇人不死於男子之手。
君、夫人卒于路寝;大夫、世妇卒于适寝;内子未命死于下室;士之妻死于寝。
《左传·定下》曰:齐侯伐晋,敝无存之父将室之,辞。
以与其弟,曰:"此役也不死,反必娶于高国。
"先登,求自门出,死于霤下。
又《哀上》曰:简子巡列曰:"毕万,匹夫也。
七战皆获,有马百乘,死于牖下。
(毕万,晋献公卿也。
死于牖下,言得寿中。
)群子勉之。
死不在寇。
"(言有命也。
)
又《哀下》曰:太子闻之惧,下石乞孟厌敌子路,以戈击之,断缨。
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
"结缨而死。
孔子闻卫乱,曰:"柴也其来?由也死矣。
"
又《哀下》曰:晋荀瑶帅师围郑,郑人俘酅魁垒,赂之以知政,闭其口而死。
《穀梁传·隐公》曰:高厚曰:"崩尊曰崩。
天子之崩,以尊之也。
其崩之何也?以在民上,故崩之也。
"
《春秋说题辞》曰:天子曰崩。
崩之为言殒也。
诸侯称薨。
薨之为言奄然而亡。
大夫曰卒,精辉终卒。
卒之为言绝,绝於邦也。
士曰不禄,失其忠也。
不禄之言削名章也。
庶人曰死,魂魄去心。
死之为言精爽穷也。
(《白虎通》又载。
)
《尔雅》曰:崩、薨、无禄、卒、殂落、殪,死也。
《论语·里仁》曰: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
"(言将至死,不闻世之有道。
)
又《子罕》曰:子疾,病。
子路使门人为臣病间,曰:"久矣哉,由之行诈也。
且予与其死於臣之手也,无宁死於二三子之手乎?且予纵不得大葬,予死於道路乎?"
又《先进》曰:颜渊死。
子曰:"噫!天丧予!天丧予!"子哭之恸。
从者曰:"子恸矣。
"曰:"有恸乎?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
又《先进》曰:季路曰:"敢问死。
"曰:"未知生,焉知死?"(鬼神及死事难明,语之无益,故不答。
)
又《季氏》曰:齐景公有马千驷,死之日,民无德而称焉。
伯夷、叔齐饿于首阳之下,民到于今称之。
《五经通义》曰:"崩薨从何王以来乎?"曰:"从周。
何以言之?《尚书》曰:'放勋乃殂落。
'舜曰:'涉方乃死。
'武王既王,是以知武王以前未称崩薨也。
至成王太平,乃制崩薨之著。
《尚书》曰:'翌日乙丑,成王崩。
'"《释名》曰:"汉以来谓死为物故,言其诸物皆就朽故。
"
《史记》曰:秦武王与孟说举龙文鼎,绝膑而死。
(徐广曰:膑或作脉矣。
)
又曰:范雎说秦昭王曰:"夫以乌获、任鄙之力,荆成、孟贲、(许慎曰:荆成,勇士也。
孟贲,卫人。
)庆忌、夏育之勇焉,而死者,人之所必不免也。
"
《后汉书》曰:马援谓孟冀曰:"方今匈奴、乌丸尚扰北边,欲自请击之。
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葬耳。
何能卧床上,在儿女子手中耶?"冀曰:"谅为烈士,当如此矣。
"
《后魏书》曰:张预每羡古人餐玉之法,乃采访蓝田,躬往攻掘,得若环壁杂器形者大小百余。
至而观之。
皆光润可玩。
预乃椎七十枚为屑,日服食之,余多惠人。
后闻者乃更求玉于故处,皆无所见。
冯翊公源怀等得其玉,琢为器珮,皆鲜明可宝。
预服延年,云有效验,而世事寝食,皆不禁节,又加之好酒损志。
及疾驾,谓妻子曰:"服玉若能屏居山林,排弃嗜欲,或当大得神力。
而吾酒色不绝,自致于死,非药过也。
然吾尸体必当有异,勿使速殡,令后人知餐服之妙。
"时七月中旬,长安毒热。
预停尸四宿,而体色不变。
其妻常氏以玉珠二枚唅之,口闭。
常谓之曰:"君自云餐玉有神验,何故不受唅也?"言讫,齿启,纳珠。
因嘘属其口,都无秽气。
举敛于棺,坚直不倾。
委死犹有遗玉屑数升,囊盛纳诸棺中。
《文子》曰:老子曰:"圣人同死生,愚人亦同死生。
圣人之同死生,知于分理也。
愚人同死生,不知利害所在。
"
《庄子》曰:人之生,气也。
聚则为生,散则为死。
又曰: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
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
又曰:庄子之楚,见空髑髅,髐然有形,檄以马棰,因而问之曰:"夫子贪生失理而为此乎?将子有亡国之事、鈇钺之诛而为此乎?"于是语卒,援髑髅,枕而卧。
夜半,髑髅见梦曰:"子之谈者似辨士。
诸子所言,皆人生之累也,死则无此矣。
子欲闻死之说乎?"庄子曰:"然。
"髑髅曰:"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
纵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
"
《说苑》曰:齐景公出而见殣,谓晏子曰:"此何死?"对曰:"馁而死。
"公曰:"噫!寡人之无德也,亦甚矣。
"晏子曰:"君之德著而不彰,何为无德?"景公曰:"何谓也?"对曰:"君之德及后宫与台榭之玩。
君之雁食以菽粟,君之宫内自乐,延及后宫之族,何为其无德也?顾臣有请于君,由君之意,自乐之心推与百姓同之,则何殣之有?"
又曰:子贡问孔子:"人死有知,将无知也?"孔子曰:"吾欲言死人有知也,恐孝子妨生以送死也。
吾欲言死人无知也,恐不孝子孙弃亲不葬也。
赐欲知人死有时将无知也,死徐自知之,犹未晚也。
"
又曰:鲁哀公问孔子曰:"有智者寿乎?"对曰:"然。
人有三死,而非命也,人自取之也。
夫寝处不时,饮食不节,劳逸过度者,疾共杀之。
居下位而上干其君,嗜酒欲物求不止者,刑共杀之。
少以犯众,弱以侮强,忿怒不量力者,兵共杀之。
此三死者,非命也。
"
又曰:民有五死,圣人能去三,不能除其二。
饥渴死者可去也,冻寒死者可去也。
虽五,兵死者可去也。
寿命死者不可去也,痈疽死者不可去也。
三者可去,二者不可去。
《论衡》曰:人之死也,犹火之灭也。
火灭而耀不照,人死而智不慧。
二者不齐,论者犹谓死有知,惑也。
又曰:王莽之时,省《五经章句》皆为二千万。
博士弟子郭略夜定旧说,死于烛下。
精思不任,脉绝气灭也。
杨泉《物理论》曰:人含气而生,精尽而死,犹澌也,灭也。
譬如火焉,薪尽而火灭,则无光矣。
故灭火之余,无遗炎矣。
人死之后,无遗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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