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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文学名著太平御览:刑法部卷十七

来源:达达搜探索 时间:2022-08-18 10:2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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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文学名著太平御览:刑法部卷十七

古典文学名著太平御览:刑法部卷十七

  《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

  《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

  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

  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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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名

  何法盛《晋中兴书》曰:胡毋崇为永康令,多授货赂,政治苛暴,诏都街顿辈筳百,除名为民。

  《隋书》曰:贺若敦被除名,每出怨言。

  晋公护徵还,令自煞。

  临刑,呼子弼,谓曰:"吾欲必平江南,然此心不果,汝当成之。

  吾以舌死,汝不可不思。

  "引锥刺弼舌出血,诫以慎口。

  又曰:贺若弼坐免官,弼怨望愈甚。

  后数年,下弼狱。

  上谓之曰:"我以高颎、杨素为宰相,汝唱言云此二人惟堪啗奋鼹,是何意也?"弼曰:"颎,臣之故人;素,臣之舅子。

  臣并知其为人,诚有此语。

  "公卿奏弼怨望,罪当死,上惜其功,於是除名为民。

  又曰:高颎得罪,除名为民。

  颎初为仆射,其母诫之曰:"汝富贵己极,但有一斫头耳,尔其慎之。

  "颎由是常恐祸变。

  及此,颎欢然无恨色,以为得免於祸。

  又曰:权武为潭州总管,晚生子,与亲客宴集。

  酒酣,遂擅赦所部内狱囚。

  武帝以南越边远,治从其俗,务適便宜,不依律令,而每言当今法急,官不可为。

  上令有司案其事,皆验。

  上大怒,命斩之。

  武於狱中上书,言其父为武元皇帝战死於马前,以此求哀。

  由是除名为民。

  《晋律》曰:吏犯不孝,谋煞其国王侯伯子男,官长诬偷授财枉法及掠人和卖诱藏亡奴婢,虽遇赦,皆除名为民。

  又曰:除名,比三岁刑。

  又曰:其当除名,而所取饮食之用之物,非以为财利者,应罚金四两以下,勿除名。

  晋潘岳《闲居赋叙》曰:今天子谅闇之际,领太傅主簿府诛,除名为民,俄而复官。

  ○免官

  《后汉书》曰:梁松迁太仆,数为私书请托郡县。

  二年发觉,免官,遂怀怨望。

  四年冬,乃悬飞书诽谤,下狱免。

  《宋书》曰:庾登之为司徒长史,南东海太守府公彭城王义康专览政事,不欲自下厝意,而登之性刚,每陈己志。

  义康不悦,出为吴郡太守,以赃货免官。

  又曰:谢灵运在会稽,亦多徒众,惊动县邑。

  太守孟顗因灵运横恣,表其异志。

  灵运驰诣阙,上表自陈本末。

  文帝知其见诬,不罪也,以为临川内史。

  在郡游放,不异永嘉。

  为有司遣使随州从事郑望生收灵运,兴兵叛逸,遂有逆志,为诗曰:"韩亡子房奋,秦帝鲁连耻。

  本自江海人,忠义感君子。

  "追讨禽之送廷尉,廷尉论上斩刑,上爱其才,欲免官而己。

  彭城王义康坚执,谓不宜恕,诏以谢玄勋参微管,宜宥及后词,降死,徙广州。

  《晋律》曰:免官比三岁刑,其无贞官而应免者,正刑召还也。

  又曰:有罪应免官,而有文武加官者,皆免所居职官。

  又曰:其犯免官之罪,不得减也。

  又曰:其当免官者先上。

  (免官,谓不听应收治者也。

  )

  ○收赎

  《书》曰:金作赎刑。

  又曰:墨辟疑赦,其罚百鍰。

  (六百两曰鍰。

  鍰,黄铁也。

  )劓辟疑赦,其罚惟倍。

  (倍百为二百也。

  )剕辟疑赦,其罚倍差。

  (倍差谓俗之文半为五百鍰。

  )宫辟疑赦,其罚六百鍰。

  大辟疑赦,其罚千鍰。

  《国语》曰:桓公问:"齐国寡甲兵,为之若何?"(甲,铠。

  兵,弓矢之属。

  )管仲对曰:"轻过而移诸甲兵,(诸,之也。

  谓轻其过,使以甲兵赎罪。

  )制重罪赎以犀甲一戟,(重罪,死罪。

  犀,犀皮,可为甲。

  戟,战戟也。

  秘长二又六尺。

  )轻罪赎以鞼(劬位切)盾一戟,(轻罪,劓刖之属。

  鞼盾,缀革有文加续。

  )小罪谪以金分。

  "(小罪,不入五刑者。

  以金赎分两之差,今之罪金是也。

  《书》曰:金作赎刑也。

  )

  《家语》曰:鲁国之政法,赎人臣妾於诸侯者,皆取金于府。

  子贡赎之而辞不取。

  孔子闻之曰:"赐失之矣。

  夫圣人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以施於百姓,非独適身之行也。

  今鲁国富者寡,贫者多,赎人授之益金则为不廉,则何以相赎乎?自今己后,鲁人不复赎人法于诸侯矣。

  "

  《汉书》曰:文帝常行中渭桥,有一人闻跸,匿桥下。

  久,以为跸过,走出,乘与马惊。

  廷尉张释之奏犯跸,当罚金。

  帝怒曰:"赖吾马和柔,他马己伤败我,廷尉乃罚金耶?"

  又曰:张敞上书,论死刑以下出粟赎罪,以给军用。

  萧望之以为,父兄囚执,子弟将不顾死亡之患,败乱之行,以赴财利求救,一人得生,十人以丧,且富者得生,贫者独死,刑法不一也。

  又曰:贡禹上言:孝文皇帝时,贵廉洁,贱贪行。

  贾人赘婿及吏坐赃者,皆禁锢不得为吏,无赎罪之法,故令行禁止,海内大化。

  武帝始临天下,尊贤用士,开地广境,日见功大,遂纵嗜欲,乃行一时之变,使犯法者赎罪,入穀者补吏,是以官乱民贫,盗贼并起。

  又曰:卫青为太中大夫,元光六年拜为车骑将军,击匈奴,出上谷。

  公孙敖出代郡,李广出雁门。

  敖亡七千骑,广为虏所得,得脱归,皆当斩,赎为庶人。

  又曰:赵食其,礻殳祤人也。

  (礻殳,丁外切。

  栩,许羽切。

  )为右将军,从大将军出定襄,迷失道当斩,赎为庶人。

  又曰:博望侯拯喂、郎中令李广俱出右北平异道,匈奴左贡王将数万骑围广。

  广与战二日,骞至,匈奴引兵出。

  骞坐行留当斩,赎为庶人。

  又曰:右卫将军苏建亡军,独身脱还,赎为庶人。

  《后汉书》曰:孝明时诏:"亡命自殊死以下赎,死罪缣四十匹;左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完城旦舂至司寇五匹。

  犯罪未发觉,诏书到日自告者,半入赎。

  "

  《晋书》曰:王弘有政绩,后为河南尹,苛碎。

  坐桎梏罪人,以泥墨涂面,置深坑中,饿不与食,又擅纵五岁刑以下二十人,为有司所劾。

  帝以弘累有政绩,听以赎罪论。

  又曰:烈王无忌,闵王承之子也。

  承为荆州刺史王廙所害。

  江州刺史褚裒当之镇,无忌讥觿阳尹桓茎勮饯於版桥。

  时王廙子丹阳丞耆之在坐,无忌志欲复雠,拔刀将手刃之,裒、景命左右救捍,获免。

  御史中丞车灌奏无忌欲专煞人,付廷尉科罪。

  成帝诏曰:"王当以体国为大,岂可寻绎由来,以乱朝宪?主者其申明法令,自今己往,有犯必诛。

  "於是听以赎论。

  《齐书》曰:到捴,永明元年为御史中丞。

  车驾幸丹阳郡,宴饮,捴恃旧,酒后狎侮同列,谓庾杲之蠢尔蛮荆,其俗鄙。

  复谓虞悰曰断发文身,其风陋。

  王晏既贵,雅步从容,又问曰:"王散骑复可故尔?"晏先为国常侍,转员外散骑郎,此二职清华所不为,故以此嘲之。

  王敬则执榠查,以刀子削之,又曰:"此非元微头,何事自吃之?"为左丞庾杲之所纠,以赎论。

  《唐书》曰:后魏起自北方,属晋室之乱,部落渐盛。

  其主乃峻刑法,每以军令从事。

  人乘宽政,多以违令得罪,死者以万计,於是国中骚然,其后,当死者听其家献金马以赎。

  《会稽典录》曰:杨矫为右丞,诣南宫取急案条閤旧事,於复道中逢太常羊柔不避车,又下矫纠奏柔以为知丞郎应行威仪有序,九列外官而公干犯,请廷尉治柔罪。

  诏勿治,以三月俸赎罪。

  《晋律》曰:其年老小笃癃病及女徒,皆收赎。

  又曰:诸应收赎者,皆月入中绢一匹,老小女人半之。

  又曰:赎死,金二斤也。

  又曰:失赎罪囚,罚金四两也。

  又曰:以金罚相代者,率金一两以当罚十也。

  ○禁锢

  《传》曰:楚共王即位,将为阳桥之役,使屈巫聘于齐,且告师期。

  巫臣尽室以行。

  遂奔晋,晋人使为邢大夫。

  子反请以重币锢之,(禁锢勿令仕。

  )王曰:"其自为谋也,则过矣;其为吾先君谋也,则忠。

  忠,社稷之固也,所盖多矣。

  (盖,覆也。

  )且彼若能利国家,虽重币,晋将可乎?(言不许。

  )若尾嫳於晋,晋将弃之,何劳锢焉?"

  又曰:会于商任,锢栾氏也。

  (禁锢栾盈,使诸侯不得授之。

  )二十二年,会于沙随,复锢栾氏也。

  (晋知栾盈在齐,故复锢也。

  )

  《后汉书》曰:河内张成善说风角,推占当赦,遂教子煞人。

  李应为河南尹,督促收捕,既而逢宥获免。

  应愈怀愤疾,竟案煞之。

  初,成以方艰嗷通宦官,帝亦颇讯其占。

  成弟子牢循因上书诬告应等养太学游士,交结诸郡生徒,更相驱驰,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

  於是天子震怒,班下郡国,逮捕党人,布告天下,使同忿疾,遂收执应等。

  其辞所连及陈实之徒二百馀人,或有逃遁不获,皆悬金购募。

  使者四出,相望於道。

  明年,尚书霍谞、城门校尉窦武并表为请,帝意稍解,乃皆赦归田里,禁锢终身,而党人之名犹书王府。

  熹平五年,永昌太守曹鸾上书大讼党人,言甚方切。

  帝省奏大怒,即诏司隶益州槛车收鸾,送槐里狱,掠煞之。

  於是又诏州郡,更考党却逝生故吏父子兄弟,其在位者,免官禁锢,爰及五属。

  (谓斩缞、齐缞、大功、小功、緦麻也。

  )

  又:韩棱初为郡功曹,太守葛兴中风,病不能听政,棱阴代兴视事,出入二年,令无违者。

  兴子尝发教欲署吏,棱拒执不从,因令怨者章之。

  (章谓令上章告言之。

  )事下案验,吏以棱掩兴病,专典郡职,遂致禁锢。

  显宗知其忠,后诏特原之。

  又曰:弟五伦上疏云:"三辅论议者,至云以贵戚废锢当复,以贵戚浣濯之,犹解酲当以酒也。

  (病酒曰醒。

  )诐险趋势之徒,诚不可亲近。

  "

  《齐书》曰:王宴弟诩,位少府卿。

  敕未登黄门郎,不得畜女伎。

  诩与射声校尉阴玄知坐畜伎免官,禁锢十年。

  敕特原。

  《典略》曰:马骋在东观十六年,以为久费精思,非养生之道,擅去离署,免官,禁六年。

  崔鸿《前燕录》曰:辽东内史宋该举侍郎韩偏为孝廉,慕容俊令曰:"夫孝廉者,道德沉敏,贡之王庭,偏往助叛徒迷固之罪。

  及王威临讨,凭城丑詈,此则勃之甚,奈何举之?该下吏可正四岁刑,行财祈进,亏乱王典,可免官,禁锢终身。

  "

  《晋令》曰:犯免官,禁锢三年。

  《郑玄别传》曰:玄病笃,与益恩书曰:"吾预党禁锢十四年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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