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书是谁写的,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人主失守则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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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书是谁写的
众所周知《商君书》是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代表作之一,作者就是大名鼎鼎的商鞅,今天达达搜探秘小编就给大家带来《商君书·修权》篇的全文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古人的智慧吧!
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日法,二日信,三日权。
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人主失守则危。
君臣释法任私必乱。
故立法明分,而不以私害法,则治。
权制独断于君则威。
民信其赏,则事功成;信其刑,则奸无端。
惟明主爱权重信,而不以私害法。
故上多惠言而不克其赏,则下不用;数加严令而不致其刑,则民傲死。
凡赏者,文也;刑者,武也。
文武者,法之约也。
故明主任法。
明主不蔽之谓明,不欺之谓察。
故赏厚而信,刑重而必;不失疏远,不违亲近,故臣不蔽主,而下不欺上。
世之为治者,多释法而任私议,此国之所以乱也。
先王县权衡,立尺寸,而至今法之,其分明也。
夫释权衡而断轻重,废尺寸而意长短,虽察,商贾不用,为其不必也。
故法者,国之权衡也。
夫倍法度而任私议,皆不知类者也。
不以法论知、能、贤、不肖者,惟尧;而世不尽为尧。
是故先王知自议誉私之不可任也,故立法明分,中程者赏之,毁公者诛之。
赏诛之法,不失其议,故民不争。
不以爵禄便近亲,则劳臣不怨;不以刑罚隐疏远,则下亲上。
故授官予爵不以其劳,则忠臣不进;行赏赋禄不称其功,则战士不用,凡人臣之事君也,多以主所好事君。
君好法,则臣以法事君;君好言,则臣以言事君。
君好法,则端直之士在前;君好言,则毁誉之臣在侧。
公私之分明,则小人不疾贤,而不肖者不妒功。
故尧、舜之位天下也,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位天下也;论贤举能而传焉,非疏父子亲越人也,明于治乱之道也。
故三王以义亲,五霸以法正诸侯,皆非私天下之利也,为天下治天下。
是故擅其名而有其功,天下乐其政,而莫之能伤也。
今乱世之君、臣,区区然皆擅一国之利而管一官之重,以便其私,此国之所以危也。
故公私之交,存亡之本也。
夫废法度而好私议,则奸臣鬻权以约禄,秩官之吏隐下而渔民。
谚曰:蠹众而木析,隙大而墙坏。
故大臣争于私而不顾其民,则下离上。
下离上者,国之隙也。
秩官之吏隐下以渔百姓,此民之蠹也。
故有隙、蠹而不亡者,天下鲜矣。
是故明王任法去私,而国无隙、蠹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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