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纪委驻交通厅纪检组调查周劼事件的最新热点内容如下:
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月25日发布消息称,近日,我司员工周劼在本人微信朋友圈发表的不当言论引发关注。
我司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由纪委牵头的调查组进行核查处置。现将初步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周劼于2020年3月入职我司,现为我司股权管理部普通员工。
二、网上转载内容为周劼于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在其本人微信朋友圈上发布,后被他人截图转发。
三、当前,我司正在对周劼作进一步核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有关情况将及时公布。
比较关心的3个问题:
1、钱是正经的钱,房是正经的房,但是它们的来路正不正经,或许是要查一查的。
6套房,购入总价654.7万;2个商铺,购入总价191.1万。这里加起来,已经超过了840万。
能出得了如此大手笔的,总不至于住着毛坯房吧?装修呢?家具呢?家电呢?
除此之外,周某人不是还炫耀别墅了么?人家不仅送了2个车位,他还与某地市的副市长成了邻居,连这位副市长出生于哪一年他都说出来了,言之凿凿,又是晒图又是发定位的,这该不会又是吹牛吧?
这一点,我偏向于相信他。
而这样的家庭,再怎么说也该有一辆车吧?两辆?三辆?价值几何?总不可能是骑着二八大杠或者小电驴吧?
当然,这里只是提出疑问,或许都是配有公车,不用自己买车也说不定。
这些问题,应该是要查一查的。
2、大伯在高速集团,二伯在运输公司,三伯在交通设计院,父亲在交通运输中心,母亲在客运公司......是不是还有哪些七大姑八大姨的,也在交通系统工作但还没被抖搂出来的?
知道的,说这是一个人才辈出的优秀世家;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捅了一个什么窝呢。
有没有裙带关系?是不是相互拉扯?入职、晋升是否符合流程?
这些问题都要搞清楚,不能让我们这群吃瓜群众们乱想乱猜,冤枉了人家那多不好。
3、周某人现在还好么?有没有被混合双打?或者是家族式的多人混打?
这样的一个耿直青年、孝子贤孙,可别让他被打坏了。
国企员工朋友圈高调炫富秀后台……近日,有张截图在网络平台飞快传播,点燃了群众的“吃瓜”热情,截图中的男子名为周劼,是江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的一名普通员工,他在朋友圈大秀自己的后台,秀20万一斤的茶叶,朋友圈的内容看着挺令人乐呵的,不过还是抵挡不住他要接受纪委介入调查的现实。
十八大以来,国家一直在严惩贪腐,但是还是有很多像周劼一样的人坚持不懈地“自曝”。目前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我们暂且先了解一下贪污、受贿等罪的法律规定。我国刑法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依照贪污罪处罚。
刑法中的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犯贪污罪的,将会视贪污的数额、贪污的情节轻重判处刑罚,最高可至死刑。受贿则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为什么大家一看到国家工作人员,不论是公务人员还是国企员工炫富、秀后台便感到强烈不适,并且总是能联想到贪腐、勾结等情形呢?当然不是因为群众仇富,而是因为大家明白他们薪资标准,明白炫富背后的含义。不过,作为群众,也希望这样的“自曝”勇士多些,也是为纪委省了许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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