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谢宇弑母案二审因不可抗拒原因中止的最新热点内容如下:
虽然被告人的律师提出过精神病鉴定,但个人感觉这案子应该不存在这个环节。按刑诉法中止审理的相关情形,和现在的情况,大概率这个不可抗拒的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的因素吧刑诉法第二百零六条: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现在法制的进步,有可能会让这个弑母的吴谢宇逃脱死刑的制裁啊。不过这个案件情节清晰,证据确凿,犯罪人也是供认不讳,手段是如此残忍,即使受害者不是其他人,而是自己的亲生母亲,这也应该被判以极刑啊。要知道他的寡母含辛茹苦抚养其长大,培养考入北大,最终换来的是蓄谋半年之久的谋杀。
在过去与现在,对于一些犯罪,法治的认识中是有一定的不同的。在过去我们认为是弑母是十恶不赦的集重罪行,即使判死刑,也有可能要适用死刑中最残酷的死亡方式,例如凌迟例如车裂。但是在现代法律中,如果认为受害人是自己的特定关系人,尤其是自己的亲人,就觉得对社会的危害性有限,有可能本着尊重生命的角度给予一定的轻判。
在此次二审上诉审理过程中,就存在着这样的因素。吴谢宇的二审辩护律师徐昕介绍,现在暂时中止审理,主要是基于三个原因:
1.辩护人提出对吴谢宇进行精神鉴定,包括三份精神病专家的意见。
2.多地疫情局势紧张,影响犯罪的审理进展。
3.现代“杀亲免死”类案进行检索提请二审法院,适当考虑予以轻判。
最终二审法院非常重案此案,决定中止审理,也意味着吴谢宇的判决能够延迟一段时间。这么一个处心积虑要伤害母亲的恶魔存活于世上,如果苟活了,他要浪费多少社会资源呀?真是恶魔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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