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男子李某和妻子婚后育有一子。2016年10月底的一天,李某年仅7岁的儿子在妈妈面前做出了令人难以启齿的事情。妈妈就问是谁教他的?孩子说是邻居小花(化名,女,2002年12月出生)教的。
小花当时未满14岁,得知此事的李某妻子当晚便去小花家询问情况。通过小花妈妈询问,小花才告知,原来自2014年8月以来,她先后被迫与小区3个男子多次发生关系。而其中李某就多达10多次。小花妈妈大吃一惊,当晚就报了警。
李某自己也是一个孩子的父亲,竟然对那么年幼的女孩伸出魔爪,何其残忍!简直令人难以相信。
我国《刑法》规定,行为人犯强奸罪的,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但如果奸淫未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就应当从重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奸淫幼女”并不需要通过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只要行为人明知被害人未满14周岁,即使被害幼女自愿的情况下,依然构成强奸罪。
虽然本案的李某,在法庭上对检方指控的罪名有异议,但经法院审理查明,李某于2015年7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在小区家中以语言恐吓等暴力胁迫手段,多次与被害人小花发生关。
根据《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奸淫幼女一人的基准刑为4到7年。最终,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年,符合法律规定。
一审宣判后,李某不服提起上诉。虽然李某始终否认与小花发生过关系,但其承认书写字条及发送短信给小花,且对字条所载内容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最终,二审法院驳回李某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为了能够尽快从监狱出去,李某在服刑期间积极表现,并于2020年9月获得了减刑机会。然而,2019年12月下旬的一天,李某的姐姐李女士却被告知,李某在狱中患上了肺癌。
李某的病情,经辽河油田总医院内镜检查诊断结果为右肺上叶中心型肺癌。这属于久治不愈,严重影响身体健康的疾病,符合保外就医的疾病范围。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于是,李女士便开始着手办理弟弟李某保外就医的手续。然而事与愿违,李某自2019年12月检查出肺癌,保外就医的申请2年以来一直未获批准,李女士向相关部门反映了多次,也没有结果。
事实上,因为暂予监外执行对罪犯来说,是一种政策关怀,但不论是什么制度政策都必须遵循一定准则。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六条,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属于生活不能自理,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或者不配合治疗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
本案中,由于李某触犯的是强奸罪,而且被害人还是一名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虽然他的病情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但被害人家属对李某的行为一直不予谅解,担心遭到保外就医的李某打击报复,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故此,当地监狱认为结合多方因素,对李某将来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进行综合评估,不能确定李某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因而暂未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程序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李女士称,父亲快90岁了,一直等着弟弟出狱回来。天天在家里哭,眼睛都哭坏了。2021年12月,李女士等家属再次向盘锦监狱等部门反映,希望尽快批准保外就医申请,相关部门答复,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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