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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找到了!”8月9日13时40分,广西藤县一名3岁孩子从家里走失。报警后,警方、当地有关部门及村民等,开始拉网式搜索,寻找孩子。孩子到底能不能找到?为什么会走丢?不仅是孩子家长心中所想、所担心的。同时还牵动无数网友的心。
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经各方努力,孩子终于在8月12日上午10时许,被一位参与搜救的民警发现,虽然孩子全身上下,被蚊子咬了很多包、三天没进食导致体弱,但总体来说,生命体征还算正常。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大家努力寻找孩子时,当地一名20岁的男子也获悉了此事。但他不是加入寻找孩子的队伍,而是动了歪心思,然后打电话给孩子家长称“给50万就放人”。这是恶作剧,还是确有其事呢?当时大家都不敢确定。
警方调查后发现。原来该男子是想利用孩子家长,着急的心理,骗一笔钱。也就是说,该男子的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实际上其根本不知道孩子的下落,也没有对孩子做过其他什么行为。
换而言之,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据此,警方已将其刑事拘留。
那么该男子的行为,该怎么处罚?
刑法明确规定,诈骗他人财物5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注意,此罪除了是数额犯,同时还是行为犯!也就是说,即便该男子犯罪目的没有得逞,但不影响本案的定性,不过其欲而不能的犯罪未遂情节。可根据《常见刑事案件量刑指导意见》减少40%以下基准量刑。
也就是说,该男子的一时歹念,打了个电活就为自己换来10年以上的刑事处罚,即便考虑到其未遂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罚,其至少也将面临几年的刑事处罚。
最后,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即没有同情心、爱心是道德问题,但倘若想“混水摸鱼”,法律定将严惩不贷!
广西梧州3岁男童走失近三天后居然被找到了,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根据藤县塘步镇人民政府的通告,这个3岁小男孩李卓城是于8月12日10时左右在塘村大村片一山冲中被找到,找到的地方距离小孩走失地约2.5公里。如果真的只是走失,这个小男孩真的太牛了!一个3岁的小男孩,居然独自一人野外生存3天,虽然发现时小男孩被蚊子叮了很多包,身上沾满泥巴,左腿处甚至还有伤痕,但孩子能平安无事这就是天大的好事,这是多大的一个奇迹?
不过,也有让人困惑的地方。孩子走失地离家只有50米,而找到孩子的山冲离走失地大约2.5公里,也就是2500米,寻找孩子的人数大约有400人左右,而且在搜寻的过程中,还找到了孩子的衣物和鞋子,怎么就没有找到孩子呢?结果让一个3岁的孩子独自在野外生存了3天的时间。这些搜寻人员是如何搜寻的呢?
所以塘村的村主任莫先生提出了质疑,在孩子走失这件事情上是否存在人为因素,对此相关部门正在作进一步的调查。但如果真有人为因素,那么这个人的目的如动机又是什么呢?如果是人贩子,为什么不把小孩拐走呢,抓了又放,人贩子难道是吃了没事干?所以,这件事情还真是充满了蹊跷。
不过,孩子能够找到,并且目前无生命危险,这就是大好事。至于其他的蹊跷与疑惑,就留给公安部门来解惑吧。期待当地公安部门能早日告诉人们事情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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