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遇春最初被朱元璋当成混饭的,别的不说,单是常遇春的出身,朱元璋就不是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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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遇春最初被朱元璋当成混饭的
常遇春,明朝开国名将,跟随朱元璋南征北战,立下赫赫战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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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徐达,李善长,刘基那种只不过是在人群中看了你一眼,从此后就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不同,朱元璋第一次遇到常遇春的时候,内心其实是十分看不上他的。
别的不说,单是常遇春的出身,朱元璋就不是很喜欢。
眼前的年轻人,满身匪气,桀骜不驯,看起来张狂得很。
虽然常遇春和自己一样,都是穷苦农民出身,但有所不同的是,自己干的是造反起义的事业,目标是救黎民于水火,解万民于倒悬,但常遇春却是个盗贼出身,专干打家劫舍的坏事儿。
《明史》:初从刘聚为盗,察聚终无成,归太祖于和阳。
常遇春的祖籍,是在南直隶凤阳府怀远县,这位仁兄自小孤苦,家境贫寒,索性落草为寇,投身于当地绿林大盗刘聚的手下,做了剪径的毛贼。
山林溪涧之中,无拘无束,茫茫天地之间,潇洒快乐。
如果有可能,也许常遇春愿意一辈子就这么当一个毛贼。
不过,这日子虽然过得舒坦,但对大多数人来说,当毛贼是很没出息的。
的确,大丈夫应该建功立业,而不是这样苟且地度过一生。
但我却认为,常遇春其实应当是个很有出息的人,此时的他,只不过是来到了他人生中的十字路口。
建功立业,听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
在电视剧和小说中,那些主人公的人生实在是过于简单了,他们的人生际遇会在合适的时间送到他们的面前,而他们如果要建立功业,似乎也只需要振臂一呼就够了。
主角有主角光环,所有的人都围着他转,所有的问题他都能迎刃而解,所有的客观条件,都变成了一种甜蜜的负担。
与其说这种电视剧是根据真实历史改编的,倒不如说,是披着历史外衣的童话。
然而历史如此残酷,事实并非如此。
两湖的陈友谅,为了出人头地往上爬,接连杀害了两位直属上司,用忤逆和背叛才换来了他的陈汉政权。
江南的张士诚,在泰州盐场做了半辈子的苦力,起义的时候手无寸铁,只有十八条扁担。
罗田的徐寿辉,如果不是黄河改道冲了他家的祖宅,那么他一辈子也不过是个卖布的小贩。
淮西的朱元璋同志,迫于无奈才去投奔起义军,结果前脚到了军营,后脚差点被当成乱匪杀掉。
成就功名?建功立业?实现理想和抱负,哪儿有那么容易?
真正的男人肯为他的理想轰轰烈烈的死去,但真正的英雄却肯为了他的理想而卑微的活着。
但当了毛贼的常遇春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卑微用错了地方。
因为他的主公大盗刘聚鼠目寸光,跟着他混,一辈子都不可能有出息。
所以,常遇春很快脱离了毛贼群体,转而投奔到了已经成为义军首领的朱元璋。
朋友们,史书上记载的常遇春的形象,是这样的:
《明史》:貌奇伟,勇力绝人,猿臂善射。
这位仁兄天生一副好皮囊,长的是浓眉大眼,人高马大,力气过人,尤其射得一手好弓箭,堪称百发百中。
这样的人才,陈友谅看了双眼放光,张士诚看了直流口水,但唯独朱元璋在接见了常遇春之后,对他却有点不屑一顾。
朱元璋看着常遇春,冷冷地问了这么一句话:
《明史》:汝特饥来就食耳,吾安得汝留也。
你是不是当毛贼混不下去了,吃不上饭了,所以到我这里来混饭吃了?你要是来混饭吃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我是不可能收留你的,你还是趁早滚蛋吧。
一番话说得尖酸刻薄,换做别人,估计脸上挂不住,基本上就拂袖而去了,但常遇春内心坚定,目不斜视,铿锵有力地说:
今日弃暗投明,惟愿誓死追随。
对于过去,对于怀疑,常遇春没有解释,因为他知道,在这个残酷的世界上,只有行动才是证明自己的最好方式。
所以,尽管是热脸贴了冷屁股,但常遇春还是成功加入了朱元璋的队伍中。
不加入不知道,一加入,还真把朱元璋给吓了一大跳。
衢州城下,常遇春一举攻克了号称大元最强防御的铁城。
九华山前,他横刀立马,出其不意,打了一场十分经典的以少胜多的战役。
攻占集庆(南京),为朱元璋获得了他创业的第一桶金,也是最重要的一桶金。
鄱阳水战,在陈友谅的大将张定远突袭朱元璋时,一箭射翻张定远,立下了救主之功。
攻取元都,为朱元璋一统天下的事业,扫清了最终的障碍。
可以说,没有常遇春,就没有洪武大帝,没有常遇春,就没有大明江山。
朱元璋不得不承认,素来有识人之明的他,这一回,的确是看走眼了。
和徐达有勇有谋不同,常遇春这位仁兄,虽然文化水平不怎么高,但其人之悍勇,却是举世闻名的。
《明史》:中流矢,裹创斗。
身中数箭,简单包扎之后继续战斗,和当年拔箭复斗的汤和有得一拼。
中箭之后继续战斗,或者说中箭之后,拔出箭失继续战斗,写出来很容易,听起来也很简单,但其实,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才知道那要承受多么大的痛苦,内心要有多么强大的毅力。
不过有趣的是,作为大明王朝的开国功臣,朱元璋麾下数一数二的勇将,这位仁兄却是一个十分怕老婆的人。
是的,常遇春惧内,乃至于到了阃令大于军令的地步。
你比如,老朱同志曾经赏赐给常遇春两名宫女,常遇春畏惧夫人,不敢和这两位宫女同房,只让她们做一些简单的服侍工作。
端水洗脸啊,洗洗袜子内衣啊,没事收拾收拾屋啊,做做亭台洒扫之类的活计。
一日清晨,一宫女服侍常遇春洗手,常遇春瞥见那宫女小手纤细雪嫩,感叹这姑娘手真白,结果祸从口出,竟然被夫人闻听了去。
咱们的这位常夫人,那可不是一般人,刁悍善妒,一听说自己老公夸奖宫女手白,立刻差家奴将这宫女的手给剁了下来,装入锦盒,当做礼物送给了常遇春。
因为这事儿,常遇春被夫人吓得是萎靡不振,整天浑浑噩噩,上朝的时候没精神,朱元璋就问呐,咋回事儿啊老常,给你俩宫女你就这样,你这也太耽于女色了,我你看你这身体都要出问题了。
常遇春连呼冤枉,道明事情原委,可算是把朱元璋给气个够呛,居然一怒之下把常夫人给赐死了。
这个故事,出自明人王文禄的《龙兴慈记》,真伪当然有待商榷,但无疑从侧面反映出了常遇春是个不折不扣的妻管严。
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七月七日。
常遇春又一次凯旋而归,他已经记不清,这是自己第几次打胜仗了。
他率军南归,行至柳河川(今河北宣化县),饮马河边,眺望远方。
当年,自己在山林之间当过绿林。
当年,自己在战场之上做过枭将。
当年,自己是三军大元帅,当年,自己是万军丛中取敌将首级的英豪。
漫天的炮火声在耳边响起,震天的厮杀声在远处徘徊,那些璀璨的,耀眼的荣耀,你知道,我也知道。
残阳低垂,挂在天边如血,帅旗飞舞,飘在空中如练。
所剩无几的阳光勾勒出常遇春英姿勃发的身形,那一刻,天地也为之恻然。
人们看到,常将军迎着夕阳,缓缓地倒了下去,再也没有站起来。
那一年,他年仅四十岁。
四十岁,还有多少的心愿未了,四十岁,又有多少的壮志难酬。
只可惜,常遇春的生命永远地停留在了这一刻。
不问我来自何处何世,且思我要去何方见谁。
得知常遇春病逝的朱元璋震悼,痛哭流涕,为他留下这样的诗句:
朕有千行生铁汁,平生不为儿女泣。
忽闻昨日常公薨,泪洒乾坤草木湿。
朕生平是一个坚毅的人,眼睛里流出来的只会是铁水,从来不是泪水,儿女情长的事情,从来不会让朕落泪。
但当我得知常遇春病逝的消息之后,却把这满腔的泪水洒满了世间各处,以至于让天下草木因此湿润。
在生命的中最后一刻,也许常遇春还会想起第一次见到朱元璋时的情形,想起这对乱世君臣最初的相遇。
尽管那个相遇并不完美,但却改变了彼此的一生。
作者多年前曾经到安徽池州的九华山风景区旅游,见此名山大川当真如李白诗中所说天河挂绿水,秀出九芙蓉。
危崖悬瀑高挂,深涧山谷藏幽,翠峰滴翠,悬石错列,连绵拔起,极尽险,秀,绝之色。
几百年前,常遇春曾经在此处设伏,大败陈友谅的军队,如今斯人已逝,只剩下这一派不改往昔的景色,默默地诉说着往事。
一个人在历史的舞台上应该拥有怎样的一生呢?
老实说,这问题很深奥,我回答不上来。
我只能说,我知道,过去的一切,都已经过去,过去的一切,都成了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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