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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命理学著作三命通会:卷五官煞去留杂论

来源:达达搜探索 时间:2022-12-21 10:25 阅读

  明代命理学著作三命通会:卷五官煞去留杂论,盖言柱中官星七煞交差,月上见官时上见煞,或月上见煞时上见官,或四柱叠见,有物去官留煞者,即以偏官论,有物去煞留官者,即以正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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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命理学著作三命通会:卷五官煞去留杂论

明代命理学著作三命通会:卷五官煞去留杂论

  《三命通会》在我国传统命理学上拥有非常高的地位,其作者为明朝进士万民英。

  而清朝编修的《四库全书》将他的著作《三命通会》和《星学大成》收录,并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那么下面达达搜探秘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关于卷五·官煞去留杂论的详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喜忌篇》云:煞官混杂类,有去官留煞,亦有去煞留官。

  盖言柱中官星七煞交差,月上见官时上见煞,或月上见煞时上见官,或四柱叠见,有物去官留煞者,即以偏官论,有物去煞留官者,即以正官论。

  凡看去留,要详柱中官煞孰重孰轻,天干透者易去,月支所藏者难去,须伤官食神去官煞之物众而有力,方才去得。

  五阳日食神,能去煞,又能留官;五阳日伤官,但能去官,不能留煞,必须得羊刃合,方成去官留煞。

  假如甲日生人,甲以辛为官,庚为煞,若官重煞轻,得丙食一位,克去庚金,与辛相合,此谓去煞留官,有情而贵;若煞重官轻,得丁火伤官,克去辛金,再得乙木羊刃,与庚相合,此谓去官留煞,有情而贵。

  五阴日食神,能去煞却不能留官,日主自能留之,五阴日伤官,能去官又能留煞。

  假如乙日生人,以庚为官,辛为煞,若官重煞轻,得丁食一位,克去辛煞,则乙与庚合,此谓去煞留官,有情而贵;若煞重官轻,得丙火伤官,克去庚金,来合辛金,此谓去官留煞,有情而贵。

  《元理赋》云:去煞留官当论贵,去官留煞主威权。

  又曰官星七煞交差,却有合煞为贵,此之谓也。

  合煞有二义,有合去合来,合来是去官留煞,合去是去煞留官。

  假令六甲生人,透辛正官,又透庚七煞,是官煞交差,柱中却有乙木合庚七煞,有丁火克辛官星,此是去官留煞。

  假令六己生人,透出甲正官,又透乙七煞,是官煞交差,柱中却有庚克甲正官,来合乙七煞,是去官留煞。

  上是羊刃合煞,此是伤官合煞。

  又如甲以辛酉为官,庚申为煞,若甲申日以申为煞,又有酉为官,缘申乃水长生之地,煞化印生助甲木,柱中虽有酉金,却有午丁字伤克,去官留煞,值此主生平心志巧妙,不受福德,不信任他人,常劳役自己。

  又如六庚生人,柱透丙煞,又透丁官,是官煞交差,若柱有壬克丙,又来合丁,是去煞留官。

  赋云:合官星不为贵,合七煞不为凶。

  盖言合官是柱中闲神合去官星,所以不为贵,合煞是柱中闲神与七煞合,所以合官忘贵,合煞忘贱。

  若日主干支与官煞合,则为合官为贵,合煞为贱。

  经曰:官煞两停,喜者存之,憎者去之。

  盖言柱中正官七煞,两均相停,有物生扶会和者,其力专,宜存而留之,有物破损伤害者,其力散,宜弃而去之,官星有生扶,煞星有破害,则去煞留官,反是则去官留煞。

  若两停俱无扶合,而有破害,当斟酌柱中有力一字为用神,若是吉神,则以吉论。

  若两停俱有扶合,而无破害,即是官煞混杂,反为贫贱。

  又曰:年月日时,或有四位官四位煞,当以明者用之,藏者舍之,明见官则存其官,明见煞则存其煞,宜仔细分别,若两停无轻重,察其生助向时者用之,背时无助者弃之,去留不清,乃为混杂。

  如甲生七月上旬,为煞得令,纵有丙火,亦不能去。

  又曰:去留二格,最宜身旺,若身果旺,虽无物去煞,亦能化煞为官。

  如甲见庚为煞,甲坐寅禄,旺,甲木自抱火气制煞,不须再见丙丁,如甲生秋令,却要丙丁制之,柱原无制,运到制地方发。

  又曰:地支天干合多,亦云贪合忘官。

  盖言日主天元,地支人元,与当生岁月时中干支,明暗重重相合,有情贪恋,合神虽有官星,则财来盗气,官来克身,反为不利,官将不成,财将不遂,故曰贪合忘官。

  大抵凶神有物合去,则反凶为吉,吉神有物合去,则反吉为凶,吉凶神煞,看局中喜忌何神,不可执一论。

  《奥旨赋》云:阳日食神暗合官星,阴日食神窃侵印绶。

  观此则知四柱无官印则喜食神,有官印则忌食神。

  又曰:贪合忘煞忘官。

  如六癸生人,干头透出己字为煞,再透甲字是己家合神,合去己字,不为煞矣,此谓贪合忘煞。

  如庚申、甲申、甲子、乙亥,年上庚字伤甲,得亥上乙字合庚去煞,奈月令又有申,不清二申,煞重不能尽合,所以只为吏命。

  又如六壬生人,干头透己字为官,再见申透,是己家合神合去己字,不为官星,此谓贪合忘官。

  如辛丑、丙申、甲戌、己巳,甲日透出辛字,正是官星,奈因丙火合去,所以发贵不清。

  诀云:壬水相逢阳土时,心怀忿怒起争非,忽然癸水来相助,合住凶顽不见威。

  此贪合忘煞例。

  又云:壬逢己土欲为官,蓦被青阳起讼端,引诱合将真贵去,致令受挫万千般。

  此贪合忘官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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