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奥会进行得如火如荼,冬奥会的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也获得了大家的喜爱,网络上纷纷购买,导致一货难求!
这下可让某些人看到商机了,自己偷偷制作冰墩墩周边商品谋利,殊不知这是违法犯罪行为啊!
这下,出了一个真实案例!最近,浙江省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查处了一起生产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吉祥物“冰墩墩”“雪容融”的案件。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内堆放有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规格30cm数量77个、规格50cm数量7个以及吉祥物“雪容融”半成品1000片,该公司给多个电商平台的网店供货,当事人涉嫌生产销售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吉祥物。
【法律问题】
那么,他们涉嫌触犯了什么法律,可能面临什么法律制裁呢?
从新闻报道来看,嫌疑人已经被采取了刑事拘留,如果有点懂法的就知道,刑事拘留是一种很严厉的强制措施,不同于行政拘留和行政处罚,一定是基本确定有犯罪发生和基本锁定嫌疑人才会有刑事拘留的决定!
来和金宝每日说法一起讨论一下,他们私自生产的行为是侵犯了冰墩墩、雪容融版权方的著作权,数额较大,涉嫌触犯了【侵犯著作权罪】,要接受罚款、有期徒刑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从这个法条第一款可以看出,他们就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了其它作品!
然后,他们又把自制的冰墩墩、雪容融,供货给网店,这就涉嫌销售了,金额较大的话也是涉嫌触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要接受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 以盈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不仅如此,接受供货的网店商家如果明知道他们的货是没有版权的,还不管不顾销售的,达到一定金额也是触犯本罪的!即使销售额达不到犯罪标准,也是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要没收,违法所得要没收,然后还要接受不低于销售金额的罚款!
同时,如果奥运吉祥物注册有商标的话,嫌疑人还涉嫌触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总结】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和金宝每日说法得出结论,这些嫌疑人肯定是涉嫌犯罪了,具体可能触犯的罪名有可能是【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有可能是触犯一个罪名,有可能是多个罪名。
不仅如此,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也是少不了的!
如果版权方追究责任的话,还要赔偿造成的相关侵权损失!
人生再怎么荣华富贵,也不过一日三餐、一日一寝、吃穿住行仅此而已,如果为了所谓的豪华生活,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不仅每天担惊受怕,寝食难安,而且还极有可能得不偿失!金宝每日说法觉得,那真的是太不会算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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