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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网购并服用“神仙水”被处罚,商家知法犯法,铲除黑色产业链条

来源:达达搜 时间:2022-02-14 16:43 阅读

“马上情人节了,咱们玩点更刺激的!”江苏苏州,90后恋人小陈和小王,好奇喜欢玩刺激新鲜的东西。马上情人节了,二人从网上发现一款可以令人飘飘欲仙的“神仙水”,二人大呼过瘾,迅速花1500元网购了一瓶。也许是真的飘飘欲仙了,有点上瘾。数天后二人再次购买,万万没想到很快被警方拘留了。这个情人节真的够“特别”,够刺激。

令人搞笑的是,商家在邮寄“神仙水”时,还附赠说明,明确告知这是国家管制药物,不能用于迷奸等不法用途。这商家也是奇葩,明知是违禁药物还销售,显然是知法犯法。

真是“自由给你过了火”啊!年轻人玩刺激是他们的权利,但前提是不能违法。玩火玩大了,会引火烧身的。

那么,“神仙水”到底是啥玩意儿呢?俗称“听话水”、“迷奸水”,是一种无色无味液体,一旦服用过量,就会昏迷并暂时失忆。该药物常被一些犯罪分子利用侵犯女性,属于国家管制药物。因为属于抑制神经类药物,主要成分为甲基苯丙胺、也属于毒品的一种。

小陈和小王购买后虽然是自己使用,也不行。因为该药物是违禁药物、是毒品,所以是违法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吸食、注射毒品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很多女网友惊呼,太可怕了。这种药物居然在网上可以买到,也让很多女性置于危险和恐惧之中。所以强烈呼吁严查销售网络,铲除黑色产业链条。

那么销售药品一方,显然是涉嫌构成制造、贩卖毒品犯罪。

如果销售的甲基苯丙胺类毒品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50克,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神仙水中甲基丙胺含量极低,但无论嫌疑人贩卖的毒品含量有多低,只要经鉴定确认是毒品,就应当以查获的或者有证据证实的毒品数量来认定其毒品犯罪的数量,而不能以纯度折算后的毒品来认定。但是,在处罚时会酌情考虑毒品含量极低的具体情节,可以在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轻处罚。

所以,销售神仙水的商家,仅对小陈就销售了2瓶,已经涉嫌构成贩卖毒品罪。希望警方顺藤摸瓜,严厉打击销售毒品一方,从源头上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我国对毒品犯罪零容忍。没有买卖就没有犯罪。也希望大家坚决杜绝毒品,毕竟一旦染上毒品,这辈子就完蛋了。世界上可没有后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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