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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卷九十一异僧法琳原文是什么内容

来源:达达搜探索 时间:2022-08-30 23:4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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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广记》是中国古代文言纪实小说的第一部总集,全书500卷,目录10卷,取材于汉代至宋初的纪实故事为主的杂著,属于类书。

  作者是宋代李昉、扈蒙、李穆、徐铉、赵邻几、王克贞、宋白、吕文仲等14人,因成书于宋太平兴国年间,和《太平御览》同时编纂,所以叫做《太平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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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广记·卷九十一·异僧·法琳

  【原文】

  唐武德中,终南山宣律师修持戒律,感天人韦将军等十二人自天而降,旁加卫护。

  内有南天王子张垍,常侍于律师。

  时法琳道人饮酒食肉,不择交游,至有妻子。

  律师在城内,法琳过之,律师不礼焉。

  天王子谓律师曰:自以为何如人?律师曰:吾颇圣也。

  王子曰:师未圣,四果人耳,法琳道人即是圣人。

  律师曰:彼破戒如此,安得为圣?王子曰:彼菩萨地位,非师所知。

  然彼更来,师其善待之。

  律师乃改观。

  后法琳醉,猝造律师,直坐其床,吐于床下,臭秽虽甚,律师不敢嫌之。

  因以手攫造功德钱,纳之袖中径去,便将沽酒市肉。

  钱尽复取,律师见即与之。

  后唐高祖纳道士言,将灭佛法。

  法琳与诸道士竞论,道士惭服。

  又犯高祖龙颜,固争佛法。

  佛法得全,琳之力也。

  佛经护法菩萨,其琳之谓乎。

  (出《感通记》)

  【译文】

  唐高祖武德年间,终南山的宣律师修习佛法严守戒律,感动了天上的韦将军等十二人自天而降,卫护在他的身旁。

  其中有南天王子张垍经常侍立在律师身边。

  当时法琳道人既喝酒又吃肉,交游也不择对象和场合,甚至有老婆孩子。

  律师住在城里,法琳去看望他,律师并不以礼相待。

  南天王子对律师说:你自己认为是怎样的人?律师说:我是圣人。

  王子说:师父还不算圣人。

  只是遵奉佛教四谛修行达到‘寂天为乐’境界的人而已,法琳道人才称得上是圣人。

  律师说:他这样破坏戒律,怎么能称得上是圣人。

  王子说:他的菩萨地位,不是师父所能理解的;但他再来的时候,师父一定要善待他。

  律师于是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后来法琳喝醉了酒,突然来到律师住处,进门就坐到律师的床上,呕吐在床前,气味非常难闻,但律师不敢嫌恶他。

  他又自己伸手抓了一把施主捐赠的功德钱,放在袖筒里就走了。

  出门就用这些钱买酒买肉,花完了再来拿,律师见了就给他。

  后来,唐高祖采纳一个道士(傅奕)的进言,要废除佛教。

  法琳与各位道士展开辩论,这位攻击佛教的道士终于服输。

  法琳又冒犯唐高祖的龙颜,为维护佛法据理力争。

  佛法得以保全,主要靠了法琳的力争。

  佛经上说的护法菩萨,指的不就是法琳这样的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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