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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花生不给钱摊主去世 顾客担责吗 有法律法规条款为依据

来源:literge 时间:2022-08-16 10:0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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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花生不给钱摊主去世 顾客担责吗

  真是太让人气愤了!

  8月12日,一名农民妇女在重庆街头卖花生,有名女子上前购买之后,没付钱拿起花生就跑!女摊主下意识地去追那名逃单的女子,不知道是急火攻心还是怎么回事,她突然间倒在地上,而逃单的女子甚至没回头看一眼那位突然倒地的女摊主!

  最后那位卖花生的女摊主被路人送往了医院,却还是因抢救无效去世。事情曝光后,抢花生的女子还一脸无辜地说自己没逼她追自己,跟自己无关。

  最后迫于舆论压力,抢花生的女子赔偿给卖花生的女摊主家属2万块钱安葬费。

  一条生命,2万块钱就打发过去了。

  花生很贵吗?女摊主自家种的花生肯定不会很贵,农民想卖出去肯定会低于市场价。重庆是四大火炉之一,现在三伏天外面有多热无需多说吧?

  或许逃单女子以为自己只是少付几十块钱或者十几块钱,但女摊主才知道这些花生是她用汗和时间辛辛苦苦换来的!一个女农民,穿着破旧的衣裳,顶着火辣的太阳,背着那么重的花生在街边卖,无非是想补贴一下家用,却没想到遭此横祸!

  希望法律能还女摊主一个公道,认真审查这个案件!

  近日,重庆发生了一件本不该发生的悲剧。一中年妇女在镇上卖花生,几块钱的事,竟然遇到了一个不给钱,拔腿就跑的女顾客,摊主怒火攻心,直接追了上去。

  可是,人没追上,刚跑了不到100米,摊主直接倒地不起,应该是怒火攻心,加上酷暑天气,就晕倒了。此时,逃单的女顾客头也没回,正好趁机溜之大吉。

  当天近40度的高温,烈日炎炎之下,路面上的温度一般可达六七十度,炙热感可想而知,即便是正常人倒在地上都有被灼伤的风险,何况是已经不省人事的摊主。

  摊主倒下以后,好心人赶紧拨打了120,并且有人还在上面撑起了遮阳伞,有人将大姐的外衣扣子解开,帮助大姐散热。对此网友们纷纷评论:女顾客没人性,但是人间自有真情在。

  大姐被送医后,还是传来了不幸的消息,大姐经抢救无效,已经死亡。大姐不幸去世后,网友们对逃单女顾客的行为更加愤慨,有人说应该直接刑事拘留,让她长长记性。

  也有人说:几块钱的事,闹出了人命,现在女顾客不仅要面临网上的一片骂声,后面花的钱肯定远远不止几块钱,得不偿失,这又是何必呢?恐怕现在肠子都悔青了吧。

  从法律角度来看,由于女摊主的死亡,导致本次事件的性质升级,本来只是牵涉到财物侵权。现在来看,女摊主遭遇了人身损害,女顾客还要面临人身损害赔偿,甚至是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1.首先是民事责任。《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承担责任的多少,还要根据过错的行为人与受害人受到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而定,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过错在多大程度上导致了受害人的损害,按照过错的比例,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这种侵权责任一般是指民事的经济赔偿责任,根据受害人的损失大小,过错人的责任的划分比例,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本案的起因便是女顾客买花生不给钱,还直接走了,导致女摊主为了讨要合理的报酬,不得已前去追赶,虽然女摊主的倒地,不是女顾客的直接行为,但是显然跟女顾客的逃单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也就是说,导致女摊主倒地,以至于人身损害的发生,女顾客因为逃单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当然也就需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由于女摊主的死亡不是女顾客直接行为导致的,女顾客当然也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换句话说,女摊主本人对于自身的身体状况,以及烈日之下追赶他人可能面临的人身健康风险,也应该能够提前预知。

  对于可以预知的风险,而不主动避免,仍然实施风险行为,导致损害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女摊主倒地不幸去世,自身也有过错,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2.刑事责任。有人说,女顾客的行为间接导致了女摊主的死亡,应该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

  法律上,刑事责任的构成和认定比较严格,也就是说涉及可能面临限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刑事案件,必须有事实为准绳,有完整的证据链条,有法律法规条款为依据。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健康权的刑事犯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

  犯本罪的,主观上无论行为人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是过分自信,但是都能够预见并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最终未能避免导致损害的结果,行为人应当对结果负法律责任。

  客观上,被害人的死亡结果还要与行为人的过失行为有因果关系。

  本案中,客观上女摊主的死亡的确与女顾客的逃单行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但是关键在于,女顾客对于其逃单行为可能给摊主带来人生伤害的风险,是否能够提前预知。

  由于是主观因素,无法适用客观证据,法律上适用于高度盖然性,也就是按照一般常识来推断,逃单行为一般都是为了省钱,不想支付经济报酬,并不会导致人身伤害。

  所以,本案想要定性为刑事案件,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才行,比如双方之前就有矛盾、女顾客有预谋、有人身伤害的主观故意等等。

  据悉,女顾客得知摊主死亡以后,已经赔付了2万元丧葬费。无论如何,女顾客可能自己也没想到,几块钱的小小逃单行为,没想到酿成了这么大一个悲剧,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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