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文学成就到达了一种什么样的高度,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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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的文学成就到达了一种什么样的高度
众所周知白居易是中唐时期影响极大的大诗人,那么他的文学成就到达了一种什么样的高度?下面达达搜探秘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一起看看吧。
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
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
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
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喻、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
同时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现出重写实、尚通俗、强调讽喻的倾向:今褒贬之文无核实,则惩劝之道缺矣;美刺之诗不稽政,则补察之义废矣。
……俾辞赋合炯戒讽喻者,虽质虽野,采而奖之。
(六十八《议文章》)诗的功能是惩恶劝善,补察时政,诗的手段是美刺褒贬,炯戒讽喻,所以他主张:立采诗之官,开讽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
(六十九《采诗》)他反对离开内容单纯地追求宫律高、文字奇,更反对齐梁以来嘲风月、弄花草的艳丽诗风。
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诫也;其事核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
这里的质而径、直而切、核而实、顺而肆,分别强调了语言须质朴通俗,议论须直白显露,写事须绝假纯真,形式须流利畅达,具有歌谣色彩。
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还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
白居易对诗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补察时政。
所以他紧接着说: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新乐府序》)在《与元九书》中,他回顾早年的创作情形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为时为事而作,首要的还是为君而作。
他也说:但伤民病痛,不识时忌讳(《伤唐衢二首》其二),并创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讽谕诗,但总体指向却是唯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寄唐生》)。
因为只有将民情上达天听,皇帝开壅蔽、达人情,政治才会趋向休明。
《琵琶行》与《长恨歌》是白居易写得最成功的作品,其艺术表现上的突出特点是抒情因素的强化。
与此前的叙事诗相比,这两篇作品虽也用叙述、描写来表现事件,但却把事件简到不能再简,只用一个中心事件和两三个主要人物来结构全篇,诸如颇具戏剧性的马嵬事变,作者寥寥数笔即将之带过,而在最便于抒情的人物心理描写和环境气氛渲染上,则泼墨如雨,务求尽情,即使《琵琶行》这种在乐声摹写和人物遭遇叙述上着墨较多的作品,也是用情把声和事紧紧联结在一起,声随情起,情随事迁,使诗的进程始终伴随着动人的情感力量。
除此之外,这两篇作品的抒情性还表现在以精选的意象来营造恰当的氛围、烘托诗歌的意境上。
如《长恨歌》中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琵琶行》中枫叶荻花秋瑟瑟别时茫茫江浸月等类诗句,或将凄冷的月色、淅沥的夜雨、断肠的铃声组合成令人销魂的场景,或以瑟瑟作响的枫叶、荻花和茫茫江月构成哀凉孤寂的画面,其中透露的凄楚、感伤、怅惘意绪为诗中人物、事件统统染色,也使读者面对如此意境、氛围而心灵摇荡,不能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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