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第十四回:烘衣,那秀娘性格温柔,幼年知书,年十九岁嫁到秦门,待人御下,调和中馈,甚称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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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第十四回:烘衣
《包公案》,又名《龙图公案》,全名为《京本通俗演义包龙图百家公案全传》,也称《龙图神断公案》,明代的公案小说,全书十卷,作者安遇时,书中讲述了包拯破案的故事,该书是中国古代文学三大公案小说之一,影响较大。
小说的基本内容是歌颂包公的,作者在书中塑造了一个秉公执法、清正廉明、为民除害的清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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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回 烘衣
话说东京离城二十里,地名新桥,有一富人姓秦名得,娶南村宋泽之女秀娘为妻。
那秀娘性格温柔,幼年知书,年十九岁嫁到秦门,待人御下,调和中馈,甚称夫意。
一日,秦得表兄有婚姻之期,着人来请秦得,秦得对宋氏道知,径赴约而去,一连留住数日。
宋氏悬望不回,因出门首探望。
忽见一僧人远远而来,行过秦宅门首,见宋氏立在帘下,僧人只顾偷眼视之,不提防石路冻滑,一交跌落于沼中,时冬月寒冻,僧人爬得起来,浑身是水,战栗不能当。
秀娘见而怜之,叫他入来在外舍坐定,连忙到厨下烧着一盆火出来与僧人烘着。
那僧人满口称谢,就将火烘焙衣服。
秀娘又持一瓯热汤与僧人饮。
秀娘问其从何而来,和尚道:贫僧居住城里西灵寺,日前师父往东院未回,特着小僧去接,行过娘子门首,不觉路上冰冻石滑,遭跌沼中。
今日不是娘子施德,几丧性命。
秀娘道:你衣服既干,可就前去。
倘夫主回来见了不便。
僧人允诺,正待辞别而行,恰遇秦得回来,见一和尚坐舍外向火,其妻亦在一边,心下大不乐。
僧人怀惧,径抽身走去。
秦得入问秀娘:僧人从何而来?宋氏不隐其故,秦得听了怒道:妇人女子不出闺门,邻里间有许多人,若知尔到火与僧人,岂无议论?我秦得是个清白丈夫,如何容得汝不正之妇?即令速回母家,不许再入吾门!宋氏低头不语,不能辩论,见夫决意要逐她,没奈何只得回归母家。
母氏得知弃女之由,埋怨女身不谨,惹出丑声,甚轻贱之。
虽是邻里亲族,亦疑其事,秀娘不能自明,悔之莫及,累日忧闷,静守闺门不出。
不觉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在母家有一年余。
那僧人闻知宋氏被夫逐出,便生计较,离了西灵寺,还俗蓄发,改名刘意,要图娶宋氏。
比发齐,遂投里妪来宋家议亲。
里妪先见秀娘之父说道:小娘子与秦官人不睦,故以丑事压之,弃逐离门,未过两月,便娶刘宅女为室。
如此背恩负义之人,顾恋他甚么?老妾特来议妾,要与娘子再成一段好姻缘,未知尊意允否?其父笑道:小女不守名节,遭夫逐弃,今留我家也得安静,嫁与不嫁由她心意,我不做主张。
里妪遂入见其母亲,说知与小娘子议婚的事,其母欢悦,谓妪道:我儿女被逐来家一年余,闻得前夫已婚,往日嫌疑未息,既有人议婚,情愿劝我女出嫁,免得人再议 论。
里妪见允,即回报刘意,刘意暗喜。
次日,备重聘于宋家纳姻。
秀娘闻知此事,悲哀终日,饮食俱废,争奈被母所逼,推托不过,只得顺从。
花烛之夜,刘意不胜欢喜,亲戚都来作贺,待客数日,刘意重谢里妪不题。
却说秀娘虽则被前夫所逐,自谓实无亏行,亦望久后仍得团圆,谁想已失身他人。
刘意虽则爱恋秀娘,秀娘终日还思念前夫不忘。
将有半载,一日,刘意为知已邀饮,甚醉而归。
正值秀娘在窗下对镜而坐,刘意原是个僧人,淫心狂荡,一见秀娘,乘醉兴抱住,遂戏道:汝能认得我否?秀娘答道:不能认。
刘意道:独不记得被跌沼中,多得娘子取火来与之烘衣那个僧人乎?秀娘惊问:缘何却是俗家?刘意道:汝虽聪明,不料吾计。
当日闻汝被夫弃归母家,我遂蓄发,遣里妪议亲,不意娘子已得在我枕边。
秀娘听了,大恨于心。
过了数日,逃归见父说知此情。
其父怒恨道:我女儿施德于你,你反生不良。
遂具状径赴开封府衙呈告。
包公差公牌拘得刘意、宋氏来证。
刘意强辩不认,再换西灵寺僧人勘问,的是寺中逃离之徒还俗是真。
包公令取长枷监于狱中,遂判道:
失脚遭跌,已出有心;蓄发求亲,真大不法。
遂将刘意决杖刺配千里;宋氏断回母家。
秦得知其事,再遣人议续前姻,秀娘亦绝念,不思归家于是宋氏之名节方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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