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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遭钓鱼执法 多人被处理 不存在跑黑车的问题

来源:literge 时间:2022-06-14 08:4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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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遭钓鱼执法 多人被处理

  “敢不让我在车上抽烟,那我就办你!”黑龙江哈尔滨,张师傅是一名网约车司机,6月11日晚上,张师傅拉了一位乘客,因为该乘客在车内抽烟,张师傅便好心提醒对方,万万没想到,本来是好心的提醒,却引来了大麻烦,该男子在反复确认不能抽烟后,直接拿起了电话,拨打起了私人电话。

  电话中男子称对方是哥们,并询问对方没有双证的网约黑车怎么处罚?在得到罚款5000元至20000元的解答后,男子显得很得意,并询问电话那头的男子,站里头是否有人,现在要带着张师傅回站接受检查。

  通话的最后,男子还不忘提醒电话那头的人,带好证件,两个人来执法。

  于是,张师傅按照对方的要求将汽车开到了这里,这时候,正好出现了两名检查人员,但一名没有身穿制服,经过现场检查,证实张师傅是有证运营,不存在跑黑车的问题。

  但事情到了这里,张师傅也有疑问,这位乘客到底是不是交警队的人员?现场的执法人员为何没有身穿制服?对方是否存在钓鱼执法的问题?

  为了能够寻求帮助,张先生将视频上传到了网上,涉事乘客也私下联系过张师傅,想要见面详谈,但张师傅没有同意。

  6月13日晚,当地有关部门对此次事件进行了通报,通报称涉事乘客为杨某某,系交通局借用人员,目前已经予以清退,也对相关人员给予警告、诫勉谈话的处分。

  #头号周刊#

  《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在出租汽车、各类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上,禁止吸烟;

  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卫生及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给予警告、罚款500-1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中,张师傅作为网约车的运营者,有权利制止准备吸烟的杨某某,可杨某某非但不听劝解,反而想要公报私仇,准备对张师傅开一张天价罚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至10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至10万元罚款。

  本案中,如果张师傅真的是无证运营,可能确实要被处罚,但经过现场交警查处,却发现张师傅是有证运营,也就是说杨某某的举报无效。

  在这里就有网友会问,在视频中,当杨某某问张师傅是否有营运证时,张师傅的回答是没有,难道这时候乘客杨某某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不能举报吗?

  毫无疑问的一点,杨某某可以举报!

  但本案的关键在于,杨某某身为交管队借用人员,在本身违法抽烟的情况下,试图通过举报打击报复张师傅,就是典型的不当行为。

  最后,公民行使举报权没有错,但一定要依法、依规进行,任何时候,公权力都不应当成为个人报复、泄愤的工具。

  哈尔滨市松北区调查处理这起事件非常迅速及时,给予点赞。借用人员杨云博(网约车乘客)气焰嚣张,飞扬跋扈,遥控指挥交通局执法人员不规范执法后果很严重。这就叫装B遭雷劈。或者说是自作孽,不可活!

  松北区交通局“借用”人员杨云博乘坐网约车吸烟被拒后,杨云博不服气,滥用职权关系,电话遥控指挥交通局“运管站”人员图谋惩罚网约车司机,结果网约车司机证件齐全。该运管站执法人员听信“”借用人员”杨云博的不实电话、罔顾事实、2名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又不规范执法被依法依纪处分,就是违反规定行为。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公权私用”、滥用职权的违规违纪行为。

  另外,这起事件也存在疑点,为什么松北区交通局杨云博这名“借用人员”可以电话遥控指挥交通局运管站站长及该站多名执法人员,杨云博真的是“借用人员”吗?嚣张跋扈的杨云博到底是什么来头!?

  下午在头条热榜 评论指出过,网约车醉酒乘客就是他们一个单位的同行,搞不好把自己的“同事”给“坑”了!事实上,松北区处理结果确实是如此,“网约车乘客“杨云博“坑害”了松北区交通局一大批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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