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通报毁麦事件:负责人被刑拘的最新热点内容如下:
“顶风作案毁坏麦田,必须追责!”河北石家庄行唐县,一光伏风电项目未经老百姓同意,擅自毁坏大量即将成熟的麦田,并且殴打老百姓,性质非常恶劣。
媒体曝光后,经上级政府部门调查,该项目虽然备案、环评、土地等各项手续合法合规,但是有40.39亩土地尚未与所在村委会签订土地流转委托书和土地租赁合同,在未获得老百姓同意下,擅自清表,毁坏麦田。
目前,项目负责人因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刑拘。
真是胆大妄为,日前,中央相关部门三令五申不允许毁坏麦田,必须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可涉事企业还是为了一己之私,故意毁坏即将成熟的麦田,且数量巨大,性质非常恶劣,必须严惩不贷。
1、刑法276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体到本案,项目施工方为了加紧施工,在未与村委会和老百姓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故意损坏即将成熟的麦田,严重破坏生产经营,后果非常严重。
2、尤为恶劣的是,老百姓在保护自己的麦田过程中,竟然无辜遭到施工人员的殴打。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此外,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流转必须获得农户同意,换句话说,即使麦田收割以后,老百姓不同意流转土地,项目施工方仍然不能强制清表,否则就是违规违法。
最后,我国是人口大国,保障粮食安全是头等大事,企业追求利益可以理解,但也必须把国家利益放在第一位!
未签合同铲麦子,属于破坏私人财产,而破坏小麦成熟过程是破坏农业生产。
将农用地变更为工业用地,更是国家法律所严打的。
就此而言,这种做法至少涉及三类违法犯罪。
不仅要刑拘主要责任人,其他相关责任人也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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