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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第一卷 春秋繁露提出三纲五常

来源:达达搜探索 时间:2022-11-23 12:30 阅读

  春秋繁露卷三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知元年志者,大人之所重,小人之所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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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卷三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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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英第四

  谓一元者,大始也。

  知元年志者,大人之所重,小人之所轻。

  是故治国之端在正名,名之正,兴五世,五传之外,美恶乃形,可谓得其真矣,非子路之所能见。

  惟圣人能属万物于一,而系之元也,终不及本所从来而承之,不能遂其功。

  是以春秋变一谓之元,元犹原也,其义以随天地终始也。

  故人唯有终始也,而生不必应四时之变,故元者为万物之本,而人之元在焉,安在乎?乃在乎天地之前,故人虽生天气,及奉天气者,不得与天元、本天元命、而共违其所为也。

  故春正月者,承天地之所为也,继天之所为而终之也,其道相与共功持业,安容言乃天地之元?天地之元,奚为于此?恶施于人?大其贯承意之理矣。

  是故春秋之道,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即位,以诸侯之即位,正竟内之治,五者俱正,而化大行。

  非其位而即之,虽受之先君,春秋危之,宋缪公是也;非其位不受之先君,而自即之,春秋危之,吴王僚是也;虽然,苟能行善得众,春秋弗危,卫侯晋以立书葬是也;俱不宜立,而宋缪受之先君而危,卫宣弗受先君而不危,以此见得众心之为大安也。

  故齐桓非直弗受之先君也,乃率弗宜为君者而立,罪亦重矣,然而知恐惧,敬举贤人而以自覆盖,知不背要盟,以自湔浣也,遂为贤君,而霸诸侯;使齐桓被恶,而无此美,得免杀戮乃幸已,何霸之有!鲁桓忘其忧,而祸逮其身;齐桓忧其忧,而立功名。

  推而散之,凡人有忧而不知忧者,凶,有忧而深忧之者,吉。

  易曰:‘复自道,何其咎。

  ’此之谓也。

  匹夫之反道以除咎,尚难,人主之反道以除咎、甚易。

  诗云:‘德輶如毛。

  ’言其易也。

  公观鱼于棠,何恶也?凡人之性,莫不善义,然而不能义者,利败之也;故君子终日言不及利,欲以勿言愧之而已,愧之以塞其源也。

  夫处位动风化者,徒言利之名尔,犹恶之,况求利乎!故天王使人求赙求金,皆为大恶而书。

  今非直使人也,亲自求之,是为甚恶,讥。

  何故言观鱼?犹言观社也,皆讳大恶之辞也。

  春秋有经礼,有变礼。

  为如安性平心者、经礼也;至有于性虽不安,于心虽不平,于道无以易之,此变礼也。

  是故昏礼不称主人,经礼也;辞穷无称,称主人,变礼也。

  天子三年然后称王,经礼也;有故,则未三年而称王,变礼也。

  妇人无出境之事,经礼也;母为子娶妇,奔丧父母,变礼也。

  明乎经变之事,然后知轻重之分,可与适权矣。

  难者曰:春秋事同者辞同,此四者,俱为变礼,而或达于经,或不达于经,何也?曰:春秋理百物,辨品类,别嫌微,修本末者也。

  是故星坠谓之陨,螽坠谓之雨,其所发之处不同,或降于天,或发于地,其辞不可同也。

  今四者俱为变礼也同,而其所发亦不同,或发于男,或发于女,其辞不可同也。

  是或达于常,或达于变也。

  

  桓之志无王,故不书王;其志欲立,故书即位。

  书即位者,言其弒君兄也;不书王者,以言其背天子。

  是故隐不言立,桓不言王者,从其志,以见其事也。

  从贤之志,以达其义;从不肖之志,以着其恶。

  由此观之,春秋之所善、善也,所不善、亦不善也,不可不两省也。

  经曰:宋督弒其君与夷。

  传言庄公冯杀之。

  不可及于经,何也?曰:非不可及于经,其及之端眇,不足以类钩之,故难知也。

  传曰:臧孙许与晋却克同时而聘乎齐,按经无有,岂不微哉!不书其往,而有避也。

  今此传而言庄公冯,而于经不书,亦以有避也。

  是以不书聘乎齐,避所羞也;不书庄公冯杀,避所善也。

  是故让者,春秋之所善,宣公不与其子,而与其弟,其弟亦不与子,而反之兄子,虽不中法,皆有让高,不可弃也,故君子为之讳。

  不居正之谓避其后也,乱移之宋督,以存善志,此亦春秋之义善无遗也,若直书其篡,则宣缪之高灭,而善之无所见矣。

  难者曰:为贤者讳,皆言之,为宣缪讳,独弗言,何也?曰:不成于贤也,其为善不法,不可取,亦不可弃,弃之则弃善志也,取之则害王法,故不弃亦不载,以意见之而已。

  苟志于仁,无恶。

  此之谓也。

  器从名,地从主人之谓制,权之端焉,不可不察也。

  夫权虽反经,亦必在可以然之域,不在可以然之域,故虽死亡,终弗为也,公子目夷是也。

  故诸侯父子兄弟,不宜立而立者,春秋视其国,与宜立之君无以异也,此皆在可以然之域也;至于鄫取乎莒,以之为同居,目曰莒人灭鄫,此在不可以然之域也。

  故诸侯在不可以然之域者,谓之大德,大德无踰闲者,谓正经;诸侯在可以然之域者,谓之小德,小德出入可也;权谲也,尚归之以奉钜经耳。

  故春秋之道,博而要,详而反一也。

  公子目夷复其君,终不与国,祭仲已与,后改之,晋荀息死而不听,卫曼姑拒而弗内,此四臣事异而同心,其义一也。

  目夷之弗与,重宗庙;祭仲与之,亦重宗庙;荀息死之,贵先君之命;曼姑拒之,亦贵先君之命也。

  事虽相反,所为同,俱为重宗庙,贵先帝之命耳。

  难者曰:公子目夷祭仲之所为者,皆存之事君,善之可矣;荀息曼姑非有此事也,而所欲恃者,皆不宜立者,何以得载乎义。

  曰:春秋之法,君立不宜立,不书;大夫立,则书。

  书之者,弗予大夫之得立不宜立者也;不书,予君之得立之也。

  君之立不宜立者,非也;既立之,大夫奉之,是也;荀息曼姑之所得为义也。

  

  难纪季曰:春秋之法,大夫不得用地。

  又曰:公子无去国之义。

  又曰:君子不避外难。

  纪季犯此三者,何以为贤!贤臣故盗地以下敌,弃君以避难乎!曰:贤者不为是。

  是故托贤于纪季,以见季之弗为也;纪季弗为,而纪侯使之可知矣。

  春秋之书事,时诡其实,以有避也;其书人,时易其名,以有讳也。

  故诡晋文得志之实以代讳,避致王也;诡莒子号,谓之人,避隐公也;易庆父之名,谓之仲孙;变盛谓之成,讳大恶也。

  然则说春秋者,入则诡辞,随其委曲,而后得之。

  今纪季受命乎君,而经书专,无善一名,而文见贤,此皆诡辞,不可不察。

  春秋之于所贤也,固顺其志,而一其辞,章其义而褒其美。

  今纪侯、春秋之所贵也,是以听其入齐之志,而诡其服罪之辞也,移之纪季。

  故告籴于齐者,实庄公为之,而春秋诡其辞,以予臧孙辰;以酅入于齐者,实纪侯为之,而春秋诡其辞,以与纪季;所以诡之不同,其实一也。

  难者曰:有国家者,人欲立之,固尽不听;国灭,君死之,正也;何贤乎纪侯?曰:齐将复雠,纪侯自知力不加,而志距之,故谓其弟曰:‘我宗庙之主,不可以不死也,汝以酅往,服罪于齐,请以立五庙,使我先君岁时有所依归。

  ’率一国之众,以卫九世之主,襄公逐之不去,求之弗予,上下同心,而俱死之,故谓之大去。

  春秋贤死义且得众心也,故为讳灭,以为之讳,见其贤之也,以其贤之也,见其中仁义也。

  

  精华第五

  春秋慎辞,谨于名伦等物者也。

  是故小夷言伐而不得言战,大夷言战而不得言获,中国言获而不得言执,各有辞也。

  有小夷避大夷而不得言战,大夷避中国而不得言获,中国避天子而不得言执,名伦弗予,嫌于相臣之辞也。

  是故大小不踰等,贵贱如其伦,义之正也。

  大●者何?旱祭也。

  难者曰:大旱●祭而请雨,大水鸣鼓而攻社,天地之所为,阴阳之所起也,或请焉、或怒焉者何?曰:大旱者,阳灭阴也,阳灭阴者,尊厌卑也,固其义也,虽大甚,拜请之而已,敢有加也。

  大水者,阴灭阳也,阴灭阳者,卑胜尊也,日食亦然,皆下犯上,以贱伤贵者,逆节也,故鸣鼓而攻之,朱丝而胁之,为其不义也,此亦春秋之不畏强御也。

  故变天地之位,正阴阳之序,直行其道,而不忘其难,义之至也。

  是故胁严社而不为不敬灵,出天王而不为不尊上,辞父之命而不为不承亲,绝母之属而不为不孝慈,义矣夫!难者曰:春秋之法,大夫无遂事。

  又曰:出境有可以安社稷、利国家者,则专之可也。

  又曰:大夫以君命出,进退在大夫也。

  又曰:闻丧徐行而不反也。

  夫既曰无遂事矣,又曰专之可也,既曰进退在大夫矣,又曰徐行而不反也,若相悖然,是何谓也?曰:四者各有所处,得其处,则皆是也,失其处,则皆非也。

  春秋固有常义,又有应变。

  无遂事者,谓平生安宁也;专之可也者,谓救危除患也;进退在大夫者,谓将率用兵也;徐行不反者,谓不以亲害尊,不以私妨公也;此之谓将得其私知其指。

  故公子结受命,往媵陈人之妇于鄄,道生事,从齐桓盟,春秋弗非,以为救庄公之危。

  公子遂受命使京师,道生事,之晋,春秋非之,以为是时僖公安宁无危。

  故有危而不专救,谓之不忠;无危而擅生事,是卑君也。

  故此二臣俱生事,春秋有是有非,其义然也。

  

  齐桓挟贤相之能,用大国之资,即位五年,不能致一诸侯,于柯之盟,见其大信,一年,而近国之君毕至,鄄幽之会是也。

  其后二十年之间,亦久矣,尚未能大合诸侯也,至于救邢卫之事,见存亡继绝之义,而明年,远国之君毕至,贯泽、阳谷之会是也。

  故曰:亲近者不以言,召远者不以使,此其效也。

  其后矜功,振而自足,而不修德,故楚人灭弦而志弗忧,江黄伐陈而不往救,损人之国,而执其大夫,不救陈之患,而责陈不纳,不复安郑,而必欲迫之以兵,功未良成,而志已满矣。

  故曰:管仲之器小哉!此之谓也。

  自是日衰,九国叛矣。

  春秋之听狱也,必本其事而原其志。

  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

  是故逢丑父当斮,而辕涛涂不宜执,鲁季子追庆父,而吴季子释阖庐,此四者,罪同异论,其本殊也。

  俱欺三军,或死或不死;俱弒君,或诛或不诛;听讼折狱,可无审耶!故折狱而是也,理益明,教益行;折狱而非也,闇理迷众,与教相妨。

  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其事异域,其用一也,不可不以相顺,故君子重之也。

  难晋事者曰:春秋之法,未踰年之君称子,盖人心之正也,至里克杀奚齐,避此正辞,而称君之子,何也?曰:所闻诗无达诂,易无达占,春秋无达辞。

  从变从义,而一以奉人。

  仁人录其同姓之祸,固宜异操。

  晋,春秋之同姓也,骊姬一谋,而三君死之,天下之所共痛也,本其所为为之者,蔽于所欲得位,而不见其难也;春秋疾其所蔽,故去其正辞,徒言君之子而已。

  若谓奚齐曰:‘嘻嘻!为大国君之子,富贵足矣,何必以兄之位为欲居之,以至此乎云尔!’录所痛之辞也。

  故痛之中有痛,无罪而受其死者,申生、奚齐、卓子是也;恶之中有恶者,己立之,己杀之,不得如他臣之弒君,齐公子商人是也。

  故晋祸痛而齐祸重,春秋伤痛而敦重,是以夺晋子继位之辞,与齐子成君之号,详见之也。

  

  古之人有言曰:不知来,视诸往。

  今春秋之为学也,道往而明来者也,然而其辞体天之微,效难知也,弗能察,寂若无,能察之,无物不在。

  是故为春秋者,得一端而多连之,见一空而博贯之,则天下尽矣。

  鲁僖公以乱即位,而知亲任季子,季子无恙之时,内无臣下之乱,外无诸侯之患,行之二十年,国家安宁;季子卒之后,鲁不支邻国之患,直乞师楚耳;僖公之情,非辄不肖,而国衰益危者,何也?以无季子也。

  以鲁人之若是也,亦知他国之皆若是也,以他国之皆若是,亦知天下之皆若是也,此之谓连而贯之,故天下虽大,古今虽久,以是定矣。

  以所任贤,谓之主尊国安,所任非其人,谓之主卑国危,万世必然,无所疑也。

  其在易曰:鼎折足,覆公餗。

  夫鼎折足者,任非其人也,覆公餗者,国家倾也。

  是故任非其人,而国家不倾者,自古至今,未尝闻也。

  故吾按春秋而观成败,乃切悁悁于前世之兴亡也,任贤臣者,国家之兴也。

  夫知不足以知贤,无可奈何矣;知之不能任,大者以死亡,小者以乱危,其若是何邪?以庄公不知季子贤邪?安知病将死,召而授以国政;以殇公为不知孔父贤邪?安知孔父死,已必死,趋而救之;二主知皆足以知贤,而不决,不能任,故鲁庄以危,宋殇以弒,使庄公早用季子,而宋殇素任孔父,尚将兴邻国,岂直免弒哉!此吾所悁悁而悲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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