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广记卷三百六十三妖怪五中有哪些人物,善骑射,每以弓矢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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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卷三百六十三妖怪五中有哪些人物
韦滂柳氏王诉李哲卢瑗庐江民扬州塔高邮寺刘积中
韦滂
唐大历中,士人韦滂,膂力过人,夜行一无所惧。
善骑射,每以弓矢随行。
非止取鸟兽烹灸,至于蛇蝎、蚯蚓、蜣螂、蝼蛄之类,见之则食。
尝于京师暮行,鼓声向绝,主人尚远,将求宿,不知何诣。
忽见市中一衣冠家,移家出宅。
子弟欲锁门。
滂求寄宿,主人曰:此宅邻家有丧,俗云,妨杀入宅,当损人物。
今将家口于侧近亲故家避之,明日即归。
不可不以奉白也。
韦曰:但许寄宿,复何害也。
杀鬼吾自当之。
主人遂引韦入宅,开堂厨,示以床榻,饮食皆备。
滂令仆使歇马槽上,置烛灯于堂中,又使入厨具食。
食讫,令仆夫宿于别屋,滂列床于堂,开其双扉,息烛张弓,坐以伺之。
至三更欲尽,忽见一光,如大盘,自空飞下厅北门扉下,照耀如火。
滂见尤喜,于暗中,引满射之,一箭正中,爆然有声。
火乃掣掣如动,连射三箭,光色渐微,已不能动。
携弓直往拔箭,光物堕地。
滂呼奴,取火照之,乃一团肉,四向有眼,眼数开动,即光。
滂笑曰:杀鬼之言,果不虚也。
乃令奴烹之。
而肉味馨香极甚。
煮令过熟,乃切割,为挚挚之,尤觉芳美。
乃沾奴仆,留半呈主人。
至明,主人归,见韦生,喜其无恙。
韦乃说得杀鬼,献所留之肉,主人惊叹而已。
(出《原化记》)
柳氏
唐大历中,有士人,庄在渭南,遇疾卒于京。
妻柳氏,因庄居。
有一子,年十一二。
夏夜,其子忽恐悸不眠,三更后,见一老人,白衣,两牙出吻外。
熟视之,良久渐近前。
有婢眠熟,因扼(因扼二字原阙,据明抄本补。
)其喉,咬然有声,衣随手碎,攫食之。
须臾骨露,乃举起,饮其五藏。
见老人口大如箕,子方叫,一无所见。
婢已骨矣。
数月后,亦无他,士人祥斋。
日暮,柳氏露坐纳凉,有胡蜂绕其首面,柳氏以扇击堕地,乃胡桃也。
柳氏取置堂中,遂长。
初如拳如碗,惊顾之际,已如盘矣。
嚗然分为两扇,空中转轮,声如分蜂,忽合于柳氏首,柳氏碎首,齿著于树,其物飞去。
竟不知何怪也。
(出《酉阳杂俎》)
王诉
建中三年,前杨府功曹王诉,自冬调选,至四月,寂无音书。
其妻扶风窦氏,忧甚。
有二女,皆国色。
忽闻门有卖卜女巫包九娘者,过其巷,人皆推占事中,遂召卜焉。
九娘设香水讫,俄闻空间有一人下,九娘曰:三郎来,与夫人看功曾有何事?更无音书,早晚合归!言讫而去。
经数刻,忽空中宛转而下,至九娘喉中曰:娘子酬答何物?阿郎归甚平安。
今日在西市绢行举钱,共四人长行。
缘选场用策子,被人告,所以不得见官。
作行李次,密书之。
五月二十三日初明,诉奄至宅。
窦氏甚喜。
坐讫,便问:君何故用策子,令选事不成?又于某月日西市举钱,共四人长行。
诉自以不附书,愕然惊异,妻遂话女巫之事。
即令召巫来,曰:忽忧,来年必得好官。
今日西北上有人牵二水牛,患脚,可勿争价买取。
旬月间,应得数倍利。
至时,果有人牵跛牛过,即以四千贯买。
经六七日,甚肥壮,足亦无损。
同曲磨家,二牛暴死,卒不可市,遂以十五千求买。
初诉宅在庆云寺西,巫忽曰:可速卖此宅。
如言货之,得钱十五万,又令于河东,月僦一宅,贮一年已来储。
然后买竹,作粗笼子,可盛五六斗者,积之不知其数。
明年春,连帅陈少游,议筑广陵城,取诉旧居,给以半价。
又运土筑笼,每笼三十文,计资七八万,始于河东买宅。
神巫不从包九娘而自至,曰:某姓孙,名思儿,寄住巴陵。
欠包九娘钱,今已偿足。
与之别归,故来辞耳。
吁嗟久之,不见其形。
窦氏感其所谋,谓曰:汝何不且住,不然,吾养汝为儿,可乎?思儿曰:娘子既许,某更何愁?可为作一小纸屋,安于堂檐。
每食时,与少食,即足矣。
窦氏依之。
月余,遇秋风飘雨,中夜长叹,窦氏乃曰:今与汝为母子,何所中外?不然,向吾床头柜上安居,可乎?思儿又喜,是夕移入。
便问拜两娣,不见形,但闻其言。
诉长女好戏,因谓曰:娣与尔索一新妇。
于是纸画一女,布綵缋。
思儿曰:请如小娣装素。
其女亦戏曰:依尔意。
其夜言笑,如有所对。
即云:新妇参二姑姑。
诉堂妹事韩家,住南堰,新有分娩。
二女作绣鞋,欲遗之。
方命青衣装,思儿笑,二女问笑何事,答曰:孙儿一足肿,难著绣鞋。
窦氏始恶之,思儿已知,更数日,乃告辞,云:且归巴陵,蒙二娣与娶新妇,便欲将去。
望(望原作诉,据明抄本改。
)与令一船子,长二尺已来。
令娣监将香火,送至扬子江,为幸足矣!窦氏从其请。
二女又与一幅绢,画其夫妻相对。
思儿着绿秉板。
具小船上拜别。
自其去也,二女皆若神不足者。
二年,长女嫁外兄,亲礼夜,卒于帐门。
以烛照之,其形若黄叶尔。
小女适张初,初嫁亦如其娣,诉终山阳郡司马。
(出《乾鐉子》)
李哲
唐贞元四年春,常州录事参军李哲家于丹阳县东郭。
去五里有庄,多茅舍,昼日无何,有火自焚,救之而灭。
视地,麻屦迹广尺余,意为盗,索之无状。
旬时屡灾而易扑,方悟其妖异。
后乃有投掷空间,家人怖悸。
辄失衣物。
有乳母阿万者,性通鬼神,常见一丈夫,出入随之。
或为胡形,须髯伟然,羔裘貂帽,间以朱紫,倏闪出来,哲晚习《春秋》于阁,阿万见胡人窃书一卷而去,驰报哲。
哲阅书,欠一卷,方祝祈之,须臾,书复帙中,亦无损污。
李氏患之,意其庭竹耸茂,鬼魅可栖,潜议伐去之,以植桃。
忽于庭中得一书;闻君议伐竹种桃,尽为竹筹。
州下粟方贱,一船竹可贸一船粟,幸速图之。
其笔札不工,纸方数寸。
哲兄子士温、士儒,并刚勇。
常骂之。
辄失冠履。
后稍祈之,而归所失。
复投书曰:惟圣罔念作狂,唯狂克念作圣,君始骂我而见祈,今并还之。
书后言墨荻君状。
居旬,邻人盗哲犬,杀而食之。
事发,又得一书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智?数旬之后,其家失物至多,家人意其鬼为盗,又一书言:刘长卿诗曰:'直氏偷金枉,君谓我为盗。
'今既得盗,如之何?士温、士儒竟扜御之。
是(是原作见,据明抄本改。
)夏夜,士温醉卧,背烛床头。
见一丈夫,自门直入,不虞有人,因至烛前。
士温忽跃身擒之,果获,烛亦灭。
于暗中扜御尽力,久之,喀喀有声,烛至坚渐。
是一瓦,瓦背画作眉目,以纸为头巾,衣一小儿衣,又以妇人披帛,缠头数匝,方结之。
李氏遂钉于柱,碎之,数日外,有妇人丧服哭于圃,言杀我夫。
明日哭于庭,乃投书曰:谚所谓'一鸡死,一鸡鸣'。
吾属百户,当相报耳。
如是往来如初,尝取人衣著中(中字原阙,据明抄本补。
)庭(庭下原有书字,据明抄本删。
)树,扶疏莫知所由也,求而遂解之。
又以大器物投小器物中,出入不碍。
旬时,士儒又张灯,见一妇人外来,戏烛下,复为士儒擒焉。
扜力良久,杀而硬,烛之,亦瓦而衣也,遂末之。
而明日复有其类哀哭。
常畏三侄。
呼为二郎。
二郎至。
即不多来。
李氏潜欲徙其居。
而得一书曰:闻君欲徙居,吾已先至其所矣。
李氏有二老犬,一名韩儿,一名猛子,自有此妖,不复食,常摇尾戏于空暗处,遂毙之。
自后家有窃议事,魅莫能知之。
一书:自无韩大猛二,吾属无依。
又家人自郭返,至其里,见二丈夫于道侧,迎问家人曰:闻尔家有怪异,若之何?遂以事答,及行,顾已不见。
李氏于润州迎山人韦士昌,士昌以符置诸瓦棂间,以压之。
鬼书至曰:符至圣也,而置之屋上,不亦轻为。
士昌无能为,乃去。
闻淮楚有卫生者,久于咒术,乃邀之。
卫生至,其鬼颇惮之,其来稍疏。
卫生乃设道场,以考召。
置箱于坛中,宿昔箱中得一状,状件所失物,云:若干物已货讫,(讫原作记,据明抄本改。
)得钱(钱下原有中字,据明抄本删。
)若干;买果子及梳子等食讫,其余若干,并送还。
验其物,悉在箱中。
又言:失铛子,其实不取,请问诸水滨。
状言孤腾腞等状,自此更不复来。
异日,于河中果得铛子,(子原作自等,据明抄本改。
)乃验水滨之说也。
(出《通幽记》)
卢瑗
贞元九年,前亳州刺史卢瑗家于东都康裕坊。
瑗父正病卒,后两日正昼,忽有大鸟色苍,飞于庭,巡翔空间。
度其影,可阔丈四五,家人咸见。
顷之,飞入西南隅井中,久而飞出。
人往视之,其井水已竭,中获二卵,大如斗。
将出破之,血流数斗。
至明,忽闻堂西奥,有一女人哭。
往看,见一女子,年可十八九,乌巾帽首,哭转哀厉。
问其所从来,徐徐出就东间,乃言曰:吾诞子井中,何敢取杀?言毕,却往西间,拽其尸,如糜散之,讫,奋臂而去,出门而灭。
其家大震惧,取所留卵,却送于野,使人驰问桑道茂。
道茂令禳谢之,后亦无徵祥,而莫测其异也。
(出《通幽记》)
庐江民
贞元中,有庐江都民,因采樵至山。
会日暮,忽见一胡人,长丈余,自山崦中出,衣黑衣,执弓矢。
民大恐,遽走匿古木中,窥之,胡人伫望良久,忽东向发一矢。
民随望之,见百步外有一物,状类人,举体黄毛数寸,蒙乌巾而立。
矢中其腹,辄不动。
胡人笑曰:果非吾所及。
遂去。
又一胡,亦长丈余,魁伟愈于前者。
亦执弧矢,东望而射,中其物之胸,亦不动。
胡人又曰:非将军不可。
又去。
俄有胡人数十,衣黑,臂弓腰矢,若前驱者。
又见一巨人,长数丈,被紫衣,状貌极异,缓步而来。
民见之,不觉懔然。
巨胡东望,谓其前驱者曰:射其喉。
群胡欲争射之。
巨胡诫曰:非雄舒莫可。
他胡皆退,有一胡前,引满一发,遂中其喉。
其物亦不惧,徐以手拔去三矢,持一巨砾,西向而来,胡人皆有惧色。
前白巨胡:事迫矣,不如降之。
巨胡即命呼曰:将军愿降。
其物乃投砾于地,自去其中,状如妇人,无发。
至群胡前,尽收夺所执弓矢,皆折之。
遂令巨胡跪于地,以手连掌其颊。
胡人哀祈,称死罪者数四,方释之。
诸胡高拱而立,不敢辄动。
其物徐以巾蒙首,东望而去。
胡人相贺曰:赖今日甲子耳,不然,吾辈其死乎。
既而俱拜于巨胡前,巨胡颔之。
良久,遂导而入山崦。
时欲昏黑,民雨汗而归,竟不知其何物也。
(出《宣室志》)
扬州塔
谘议朱景玄,见鲍容说,(说原作记,据明抄本改。
)陈少游在扬州时,东市塔影忽倒。
老人言,海影翻则如此。
(出《酉阳杂俎》)
高邮寺
高邮县有一寺,不记名。
讲堂西壁枕道,每日晚,人马车轝影,悉透壁上。
衣红紫者,影中鲁莽可辨。
壁厚数尺,难以理究。
辰午之时则无,相传如此。
二十余年,或一年半年不见。
(出《酉阳杂俎》)
刘积中
刘积中,常于西京近县庄居。
妻病亟,未眠,忽有妇人,白首,长才三尺,自灯影中出,谓刘曰:夫人病,唯我能理,何不祈我?刘素刚,咄之。
姥徐戟手曰:勿悔勿悔。
遂灭,妻因暴心痛,殆将卒,刘不得已,祝之。
言已复出,刘揖之坐。
乃索茶一瓯,向日如咒状,顾令灌夫人,茶才入口,痛愈。
后时时辄出,家人亦不之惧。
经年,复谓刘曰:我有女子及笄,烦主人求一佳婿。
刘笑曰:人鬼路殊,难遂所托。
姥曰:非求人也,但为刻桐木稍工者,可矣。
刘许诺,因为具之。
经宿,木人失矣。
又谓刘曰:兼烦主人作铺公铺母,若可,某夕,我自具车舆奉迎。
刘心计无奈之何,亦许之。
至一日,过酉。
有仆马车乘至门,姥亦至曰:主人可往。
刘与妻各登其车马,天黑至一处,朱门崇墉,笼烛列迎,宾客供帐之盛,如王公家。
引刘至一厅,朱紫数十,有相识者,有已殁者,各相视无言。
妻至一堂,蜡炬如臂,锦翠争焕,亦有妇人数十,存殁相识各半,但相识而已。
及五更,刘与妻恍惚,却还至家。
如醉醒,十不记其一二。
数日,姥复来拜谢曰:我小女成长,今复托主人。
刘不耐,以枕抵之曰:老魅,敢如此扰之。
姥随枕而灭,妻随疾发。
刘与男女酹地祷之,不复出矣。
妻竟以心痛卒。
刘妹复病心痛,刘欲徙居,一切物胶着其处,轻若履屐,亦不可举。
迎道流上章,梵僧持咒,悉不禁。
刘常暇日读药方,其婢小碧,自外来,垂手缓步,大言:刘四,颇忆平昔无。
既而嘶咽曰:省躬近从泰山回,路逢飞天野叉,携贤妹心肝,我已夺得。
因举袖,袖中蠕蠕有物。
左顾似有所命,曰:可为安置。
又觉袖中风生,冲帘幌。
婢入堂中,乃对刘坐,问存殁,叙平生事。
刘与杜省躬同年及第,友善,其婢举止笑语,无不肖也。
顷曰:我有事,不可久留。
执刘手呜咽,刘亦悲不自胜。
婢忽倒,及觉,一无所记,其妹亦自此无恙。
(出《酉阳杂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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