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广记卷二百九十六神六的原文是什么,(尺原作寸乍见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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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卷二百九十六神六的原文是什么
卷二百九十六·神六
译注太室神黄苗龚双萧总萧岳尔朱兆蒋帝神临汝侯猷阴子春 苏岭庙卢元明董慎李靖
太室神
后魏太武时,嵩阳太室中有宝神像,长数尺。
(尺原作寸乍见三字。
据明抄本改。
)孝文太和中,有人避疟于此庙,见太武来造神。
因言:今日朝天帝,帝许移都洛阳,当得四百年。
神言:昨已得天符矣。
太武出,神谓左右曰:虏性苛贪,天符但言四十,而因之四百。
明年,孝文选都洛阳,唯得四十年矣。
(出《广古今五行记》)
黄苗
宋元嘉中,南康平固人黄苗,为州吏,受假违期。
方上行,经宫亭湖,入庙下愿:希免罚坐,又欲还家,若所愿并遂,当上猪酒。
苗至州,皆得如志,乃还。
资装既薄,遂不过庙。
行至都界,与同侣并船泊宿。
中夜,船忽从水自下,其疾如风介。
夜四更,苗至官亭,始醒悟。
见船上有三人,并乌衣持绳,收缚苗。
夜上庙阶下,见神年可四十,黄面,(面原作白。
据明抄本改。
)披锦袍。
梁下悬一珠,大如弹丸,光辉照屋。
一人户外白:平固黄苗,上愿猪酒,遁回家。
教录,今到。
命谪三年,取三十人。
遣吏送苗穷山林中,锁腰系树,日以生肉食之。
苗忽忽忧思,但觉寒热身疮,举体生斑毛。
经一旬,毛蔽身,爪牙生,性欲搏噬。
吏解锁放之,随其行止。
三年,凡得二十九人。
次应取新淦一女,而此女士族,初不出外,后值与娣妹从后门出,诣亲家,女最在后,因取之。
为此女难得,涉五年,人数乃充。
吏送至庙,神教放遣,乃以盐饭饮之,体毛稍落,须发悉出,爪牙堕,生新者。
经十五日,还如人形。
意虑复常。
送出大路。
县令呼苗具疏事,覆前后所取人,遍问其家,并符合焉。
髀为戟所伤,创瘢尚在。
苗还家八年,得时疾死。
(出《述异记》)
龚双
襄阳汉水西村,有庙名土地主,府君极有灵验。
齐永元末,龚双任冯翊郡守。
不信鬼神,过见此庙。
因领人烧之。
忽旋风绞火,有二物挺出,变成双青鸟,入龚双两目。
两目应时疼痛,举体壮热。
至明便卒。
(出《汉淝记》)
萧总
萧总,字彦先,南齐太祖族兄环之子。
总少为太祖以文学见重。
时太祖已为宋丞相,谓总曰:汝聪明智敏,为官不必资。
待我功成,必荐汝为太子詹事。
又曰:以嫌疑之故,未即遂心。
总曰:若谶言之,何啻此官!太祖曰:此言狂悖,慎钤其口。
吾专疚于心,未忘汝也。
总率性本异,不与下于已者交,自建业归江陵。
宋后废帝元徽后,四方多乱,因游明月峡,爱其风景,遂盘桓累岁。
常于峡下枕石漱流,时春向晚,忽闻林下有人呼萧卿者数声,惊顾,去坐石四十余步,有一女,把花招总。
总匆异之。
又常知此有神女,从之,视其容貌,当可笄年,所衣之服,非世所有,所佩之香,非世所闻。
谓总曰:萧郎遇此,未曾见邀,今幸良晨,有同宿契。
总恍然行十余里,乃见溪上有宫阙台殿甚严。
宫门左右,有侍女二十人,皆十四五,并神仙之质。
其寝卧服玩之物,俱非世有,心亦喜幸。
一夕绸缪,以至天晓。
忽闻山鸟晨叫,岩泉韵清,出户临轩,将窥旧路,见烟云正重,残月在西。
神女执总手谓云:人间之人,神中之女,此夕欢会,万年一时(时字原缺。
据明抄本补。
)也。
总曰:神中之女,岂人间常所望也。
女曰:妾实此山之神,上帝三百年一易,不似人间之官,来岁方终。
一易之后,遂生他处。
今与郎契合,亦有因由,不可陈也。
言讫乃别。
神女手执一玉指环,谓曰:此妾常服玩,未曾离手,今永别,宁不相遗?愿郎穿指,慎勿忘心。
总曰:幸见顾录,感恨徒深,执此怀中,终身是宝。
天渐明,总乃拜辞,掩涕而别。
携手出户,已见路分明。
总下山数步,回顾宿处,宛是巫山神女之祠也。
他日,持玉环至建业,因话于张景山。
景山惊曰:吾常游巫峡,见神女指上有此玉环,世人相传云:是晋简文帝李后曾梦游巫峡,见神女,神女乞后玉环,觉后乃告帝,帝遣使赐神女。
吾亲见在神女指上。
今卿得之,是与世人异(与世人异原作世世异人。
据明抄本改。
)矣!总齐太祖建元末,方征召,未行帝崩。
世祖即位,累为中书舍人。
初总为治书御史,江陵舟中遇,而忽思神女事,悄然不乐,乃赋诗曰:昔年岩下客,宛似成今古。
徒思明月人。
愿湿巫山雨。
(出《八朝穷怪录》)
萧岳
齐明帝建武中,有书生萧岳,自毗陵至延陵季子庙前,泊舟望月。
忽有一女子,年十六七,从三四侍女,貌皆绝世,橘掷岳怀中。
岳心异之,乃问其姓名。
云:葛氏。
岳因请舟中,命酒与歌宴,及晓请去,岳甚怅然。
岳登舟望之,见庙前有五六女相迎笑,一时入庙。
岳异之,及明,乃整衣冠,至延陵庙中。
见东壁上书第三座之女,细观之而笑,果昨夜宿之女也。
及左右侍女,亦所从也。
画壁题云,东海姑之神。
(出《八朝穷怪录》)
尔朱兆
后魏孝庄帝,既诛尔朱荣。
荣子兆,自汾州率骑攻洛。
师自河梁西涉,掩袭京邑。
先是河边有一人,梦神谓曰:尔朱家欲渡河,用尔作波津令,当为缩水脉。
及兆至,见一人,自言知水深浅处,以草表插导,忽失所在。
兆众遂涉焉,寻而陷京,弑庄帝。
(出《北史》)
蒋帝神
梁旱甚,诏于蒋帝神求雨。
十旬不降,帝怒,载荻焚庙,并其神影。
尔日开朗,将欲起火。
当神上,忽有云如伞盖,须臾骤雨。
台中宫殿,皆自震动。
帝惧,驰诏追停,少时还静。
自此帝诚信遂深。
自践祚比未曾到庙,于是备法驾,将朝臣修谒。
时魏将杨大眼,来寇钟离。
蒋帝神报敕,必许扶助。
既而无雨,水暴涨六七尺,遂大克魏军。
神之力也。
凯旋之后,庙中人马脚皆有泥湿,当时并目睹焉。
(出《南史》)
临汝侯猷
宗室临汝侯猷,为吴兴太守。
性倜傥,与楚庙神交,饮至一斛。
每酬祀,尽欢极醉,而神影亦有酒容,所祷必应。
后为益州刺史。
时江陵人齐狗儿反,众十余万,攻州城。
猷兵粮已尽,人有二心,乃遥祷请救。
是日,州界田父,逢一骑络铁,从东方来,问去城几里。
曰:百四十里。
日已晡,骑语父曰:后人来,可令疾马,欲及日破贼。
俄有数百骑如风,一骑仍请饮。
田父问为谁,曰:吴兴楚王,来救临汝侯。
当此时,庙中请祈无验。
十余日,乃见侍卫土偶皆泥湿如汗者。
是日,猷大破狗儿焉。
及猷卒,谥曰灵,与神交故也。
(出《南史》)
阴子春
梁阴子春为东莞太守。
时青州刺史王神念,毁临海神庙座。
栋上有一蛇,役夫不擒,入于海水。
尔夜,子春梦见一人诣其府,云:有人见苦,破坏所居,今既无托,欲憩此境。
子春心密记之。
经日。
方知神念毁庙。
因办牲醪,立宇祠之。
数日,梦一朱衣人谢曰:得群厚惠,当以一州相报。
经月余,魏君欲袭朐山,子春预知,设伏摧破。
武帝以为南青州刺史。
(出《南史》)
苏岭庙
襄阳苏岭山庙,门有二石鹿夹之,故谓之鹿门山。
习氏记云:习郁常为侍中,从光武幸黎丘。
郁与光武,俱梦见苏岭山神,因使立祠。
郭重产记云:双石鹿自立如斗,采伐人常过其下。
或有时不见鹿。
因是知有灵瑞。
梁天监初,有蜯湖村人,于此泽间猎。
见二鹿极大。
有异于恒鹿,乃走马逐之。
鹿即透涧,直向苏岭。
人逐鹿至神所,遂失所在。
唯见庙前二石鹿。
猎者疑是向者鹿所化,遂回。
其夜梦见一人,著单巾帻,黄布裤褶,语云:‘使君遣我牧马,汝何驱迫?赖得无他,若见损伤,岂得全济。
’(出《襄阳记》)
卢元明
北齐卢元明,聘于梁。
其妻乘车,送至河滨。
忽闻水有香气异常,顾见水神涌出波中,牛乃惊奔,曳车入河。
其妻溺死,兄子十住尚幼,与同载,投入获免。
(出《北史》)
董慎
隋大业元年,兖州佐史董慎,性公直,明法理,自都督已下,用法有不直,必犯颜而谏之。
虽加谴责,亦不知惧,必俟刑正而后退。
常因授衣归家,出州门,逢一黄衣使者曰:太山君呼君为录事。
因出怀中牒示慎。
牒曰:董慎名称茂实,案牍精练。
将平疑狱,须俟良能,权差知右曹录事。
印甚分明。
后署曰:倨。
慎谓事者曰:府君呼我,岂有不行,然不识府君名谓何?使者曰:录事勿言,到任即知矣。
自持大布囊,内慎其中,负之出兖州郭,因致囊于路左,汲水调泥,封慎两目。
慎都不知经过远近,忽闻大唱曰:范慎追董慎到。
使者曰:诺。
趋入。
府君曰:所追录事,今复何在?使者曰:冥司幽秘,恐或漏泄,向请左曹匿影布囊盛之。
府君大笑曰:已死范慎追董慎,取左曹囊盛右曹录事,可谓能防慎也。
便令写出,抉去目泥,赐青缣衫、鱼须笏、豹皮靴,文甚斑驳。
邀登副阶,命左右取榻令坐,曰:籍君公正,故有是请。
今有闽州司马令狐实等六人,置无间狱。
承天曹符,以实是太元夫人三等亲,准令递减三等。
昨罪人程翥一百二十人,引例喧讼,不可止遏。
已具名申天曹。
天曹以为罚疑唯轻,亦令量减二等。
予(予原作余。
据明抄本改。
)恐后人引例多矣,君谓宜如何?慎曰:夫水照妍媸而人不怨者,以至清无情,况于天地刑法,岂宜恩贷奸匿。
然慎一胥吏耳,素无文字,虽知不可,终语无条贯。
当州府秀才张审通,辞彩隽拔,足得备君管记。
府君令帖召之。
俄顷至,审通曰:此易耳,当为(当上原有君字。
为字原缺。
据明抄本删补。
)判以状申。
府君曰:君善为我辞。
即补左曹录事,仍赐衣服如董慎,各给一玄狐,每出即乘之。
审通判曰:天本无私,法宜画一。
苟从恩贷,是资奸行。
令狐实前命减刑,已同私请;程翥后申簿诉,且异罪疑。
傥开递减之科,实失公家之论。
请依前付无间录狱,仍录状申天曹。
即有黄衫人持状而往。
少顷,复持天符曰:所申文状,多起异端。
奉主之宜,但合遵守。
《周礼》八议,一曰‘议亲’。
又《元化匮》中《释冲符》。
亦曰‘无不亲’。
是则典章昭然,有何不可!岂可使太元功德,不能庇三等之亲!仍敢衍违,须有惩罚。
府君可罚不衣紫六十甲子,余依前处分。
府君大怒审通曰:君为判辞,使我受谴。
即命左右,取方寸肉,塞其一耳,遂无所闻。
审通诉曰:乞更为判申,不允,即甘当再罚。
府君曰:君为我去罪,即更与君一耳。
审通又判曰:天大地大,本乃无亲。
若使有亲,何由得一!苟欲因情变法,实将生伪丧真。
太古以前,人犹至朴;中古之降,方闻各亲。
岂可使太古育物之心,生仲尼观蜡之叹。
无不亲,是非公也,何必引之。
请宽逆耳之辜,敢荐沃心之药。
庶其阅实,用得平均。
令狐实等,乞(乞原作也。
据明抄本改。
)请依正法,仍录状申天曹。
黄衣人又持往。
须臾,又有天符来曰:再有所申,甚为允当。
府君可加六天副正使。
令狐实、程翥等,并正法置处。
府君即谓审通曰:非君不可正此狱。
因命左右割下耳中肉,令一小儿擘之为耳,安于审通额上。
曰:塞君一耳,与君三耳,何如?又谓慎曰:甚赖君荐贤,以成我美。
然不可久留君,当加(加原作寿。
据明抄本改。
)一周年相报耳。
君兼本寿,得二十一年矣。
即送归家。
使者复以泥封二人,布囊送至宅,欻如写出,而顾问妻子,妻子云:君亡精魂,已十余日矣。
慎自此果二十一年而卒。
审通数日额觉痒,遂踊出一耳,通前三耳,而踊出者尤聪。
时人笑曰:天有九头鸟,地有三耳秀才。
亦呼为鸡冠秀才者。
慎初思府君称邻,后方知倨乃邻字也。
(出《玄怪录》)
李靖
卫公李靖,始困于贫贱,因过华山庙,诉于神,且请告以官位所至。
辞色抗厉,观者异之。
伫立良久,乃出庙门百许步,闻后大声曰:李仆射好去。
顾之不见人。
后竟至端揆。
(出《国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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