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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到了晚期为什么无力解决财政问题

来源:达达搜探索 时间:2022-09-07 17:05 阅读

  明朝到了晚期为什么无力解决财政问题,此时按丁征役,按亩征赋,赋和役的分开征收,使得整个过程极为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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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到了晚期为什么无力解决财政问题

  明朝到了晚期为什么无力解决财政问题?根源在哪里?除了贪官污吏没办法根治外,很大程度上明朝的政策就是有问题的,流程上有巨大漏洞,下面达达搜探秘小编就为大家详细展开讲讲。

  大明初期,赋税制度沿用前代的两税法,按贫富分等征税,徭役则以户丁而征。

  此时按丁征役,按亩征赋,赋和役的分开征收,使得整个过程极为繁琐。

  而为了使赋役制度能够顺利进行,明朝政府创造出了黄册和鱼鳞册来掌握全国户丁和田亩资料。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民间户籍和田产在不断变化,但是黄册以及鱼鳞册的修改却难以跟上变化的节奏,并不能及时反映民间真实的户籍和田产情况,让官府照实收税,并且各地的豪强地主们对国家的政策还多加以破坏,勾结不法官员,篡改图册,逃避赋役。

  相比于去和豪强地主,以及士绅们斗争,本就出身于士绅地主阶级(在职或已退休的官员、取得功名但尚未做官的读书人都在此列)的官员们更喜欢将赋役压在百姓们的头上。

  而与此同时,明朝征收赋税和徭役又是分对象的,拥有大片田地的士绅们有税收优免。

  自洪武皇帝开始到嘉靖,明廷对士绅的优免幅度越来越大,从自身到丁数,从徭役到田租。

  到明朝中期时,士绅能享受的优免幅度越来越大,加上吏治的腐败,制度设计的缺陷,搞到士绅们可以钻空子一分钱都不用交,不当差、不纳粮。

  最后举人和官员,极其家人们,包括奴仆都是不用纳税不用服徭役,不缴纳田税。

  明朝廷定下的税赋和徭役都由百姓独担,这就造成贫富日益分化,灾荒年月一来,贫民要么贱卖土地,要么借高利贷,最终的结果都是土地兼并,这里还要说明一下,徭役其实就是一种人头税,百姓要么给国家干活(即服徭役,修河堤、修城墙啥的苦活累活都要干),要么交钱给国家(即交丁银),由国家请别人替你去干活。

  当然最后请不请人,百姓也不知道,反正这个钱交了之后,他就被免去当年徭役了。

  明前期有徭役无丁银,明中期以后,各地开展赋役制度改革,徭役折算为银,一部分派入地亩,另一部分按丁派征,开始出现了丁银(丁税),并逐渐转为单一征收丁银的趋势。

  对于百姓来说,富裕人家缴纳丁银给朝廷这没什么,但对于许多少地和无地农民来说,丁银又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为了躲避赋税、徭役,许多自耕农甚至将自己的田地投献给有功名的士绅,所谓投献为奴说的就是这个,或是无可奈何的直接卖了土地,去给地主当佃户,以此逃脱沉重的负担,看起来很不可思议,但这却是当时非常可行的一种操作,这里的基本逻辑是这样的:

  我成不了官员和举人,我成为他家家奴总可以了吧。

  我种地,你收田地税是不是,那我不种国家的地了还不行吗,举人官员之家的地不是不收税吗,那我就把我家的地给举人官员之家不就行了吗,正好连丁银都不用交了。

  

  其实在经过投献之后,变身为奴仆的原自耕农们,种的地还是自己家原来的地,只是那些地名义上属于士绅的了,这样原自耕农们既有地种,又不用向国家交税了,只需要向官员和举人家缴纳租子就行了,而这些不用交税的人家为了多收土地多赚钱,收的租子要比国家收取的税赋少很多,以此吸引更多人的投献。

  而为了避免许多人害怕自己投献的田地直接被吞了,主家还会跟他们签订一些条约,比如允许对方永远耕佃,不限年月多少多少土地等等,彻底解决其后顾之忧。

  明朝的这方面问题非常严重,洪武二十六年,全国人口账面数据为60545812人,在此之后,明代人口账面数据很少增长,甚至还往往下降,有明一朝,人口一直在6000万这个值上下徘徊,至明后期账面人口亦仅是六千余万,明末天启三年(1623年),全国在籍人口甚至仅有5165万多人。

  这当然不是明代人口的真实数量。

  据相关学者估计,明代人口巅峰当在1亿两千万以上,至少也是账面数据的两倍。

  而明朝初期造册登记的赋田约有857万顷,但是经过地主豪强的占领和兼并,到了弘治十五年,在册的赋田居然变成了422万顷,足足减少了一半多。

  大量土地向官僚阶级聚集,赋田地数量大减,而正所谓赋从田出,作为一个农耕帝国,明朝主要的财政收入就是田赋,可现在是有田地却收不到赋税,政府财政收入自然就严重缩水。

  而明朝廷后期为了应对层出不穷的起义农民军和关外的女真政权等势力,财政消耗急剧增加,不得不多次加税,比如为了筹措辽东驻军的饷项,明廷就加派了田赋款项,下令每亩加派3厘5毫。

  这看起来不多,但问题是因为种种不良政策和官员贪污腐败等因素的影响,百姓实际要付出的花费远高于朝廷加收的田赋,此外朝廷和地方为了维持运转,官员为了中饱私囊,还设立有诸多杂项,田税只是其中的九牛一毛,因此最后逼得无数小农破产,走到了明朝廷的对立面。

  除了有辽饷外,明朝还有著名的剿饷(用于镇压农民起义)和练饷(用于操练地方武装),三者合称为三饷。

  这三饷加派的总额超过了明朝正赋的一倍以上,此外还要再缴纳各种杂税,面对这些税赋自耕农常常是被逼得倾家荡产,也交不完这些皇粮国税。

  明朝廷无法根本解决财政问题,只会不断地加剧土地兼并问题,国内最有钱的群体根本就不交税,交税的都是些榨不出几滴油的倒霉小民,这就造成赋役失衡,造成大量农民破产。

  但对此明朝廷无能为力,官员们都是既得利益获得者,怎么可能会自己割自己的肉呢?甚至为了能够中饱私囊,他们反而还借着加税的政策,最大限度地对下压榨,明朝的财政结构因此被摧毁,不断失血。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农民失去土地,或沦为佃户、奴仆,或成为流民、饥民,进一步加深矛盾,壮大了农民起义,并最终击垮了明朝,税收问题绝对是大明王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然明朝也不是没有挣扎过,比如在明中期时,为解决财政难题,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此前有类似政策,但规模不大),稍微缓解了财政问题,但无奈张居正死后,利益被损坏的既得利益者们纷纷反攻倒算,将以往的好政策破坏,进行各种曲解和束之高阁,为了明朝接下来的灭亡奠定了基础。

  对于明朝的灭亡原因,后来的清朝统治者们门清,他们早期虽然直接承接了明朝的税收政策,但随着天下较为安定,清朝的土地兼并问题也开始变严重起来时,面对税赋的年年减少,雍正帝以极大的决心进行了改革,并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效,更是直接废除了流行中国两千多年的人头税,避免了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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