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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文学名著太平御览:周郡部卷十八

来源:达达搜探索 时间:2022-07-30 12:0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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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文学名著太平御览:周郡部卷十八

  《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

  《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

  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

  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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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岭南道

  广州

  《十道志》曰:广州,南海郡。

  秦置南海郡。

  二汉因之,兼置交州。

  吴因之,分置广州。

  宋、齐皆因之。

  梁、陈并置都督府。

  隋平陈,又置潘州。

  炀帝初,复置南海郡。

  唐为广州。

  又曰:南海县,本汉番禺县地。

  《山海经》曰:桂林八树,在贲禺东。

  注云:贲禺,即番禺也。

  《吴录》曰:番禺县有禺山,尉佗所葬。

  《南越志》曰:肃连山西十里有灵州山焉,其山平原弥望,四野极目。

  郭景纯云:南海之间有衣冠之气者,斯其地也。

  又曰:秦占气者以南方有黄气紫云之异,使绣衣使者凿之二十余丈,乃流血数日,以为凿龙之效。

  今所凿之处形似马鞍,谓之马鞍冈。

  又曰:石门之水,旧曰贪泉,俗云:"经大庾则清秽之气分,饮石门则淄素之质变。

  "

  《广州记》曰:尉佗筑朝台以朝天子。

  《南越志》曰:朝台下有赵佗城。

  朝台西三十里,即冈旁江,构越华馆以送陆贾,因称朝亭。

  《十道志》曰:番禺北津水,今名廉平水。

  韶州

  《十道志》曰:韶州,始兴郡。

  《禹贡》扬州之域。

  春秋战国皆时楚地。

  秦属南海郡。

  二汉属桂阳郡。

  吴置始兴郡。

  晋因之。

  宋改为广兴。

  齐复为始兴。

  隋平陈,为韶州,以韶石为名。

  《郡国志》曰:韶州科斗劳水间有韶石二,状若双阙。

  永和二年,有飞仙衣冠游二石上。

  昔舜游登此石,奏韶乐,因以名之。

  冈州

  《十道志》曰:冈州,义宁郡。

  《禹贡》扬州之域。

  秦、汉并属南海郡。

  东晋末,分置新会郡。

  宋、齐、梁并因之。

  隋平陈,置封州,后改为允州,后改为冈州。

  《郡国志》曰:冈州,地近大海,晴少雨多,时遇甚风,林宇悉拔。

  俗织竹为釜,以蛎壳屑泥之煮盐,转久弥密。

  循州

  《十道志》曰:循州,海丰郡。

  春秋时为百越之地。

  战国时属楚。

  秦、二汉南海郡地。

  晋亦然。

  隋平陈,置循州。

  《南越志》曰:郡东水道一千里,赵陀昔为龙州尉,所莅於此。

  潮州

  《十道志》曰:潮州,潮阳郡。

  亦古闽越地。

  秦属南海郡,秦末属尉佗。

  汉初属南越,后亦属南海郡。

  后汉因之。

  晋置东官郡。

  隋平陈,置潮州。

  《郡国志》曰:稻得再熟,蚕亦五收,煮海为盐。

  《十道志》曰:海阳县,本汉揭阳县地。

  《南越志》曰:潮阳县,穷海之北,故曰潮阳。

  恩州

  《十道志》曰:恩州,恩平郡。

  秦属南海郡。

  二汉为合浦郡。

  唐贞观中,置恩州。

  春州

  《十道志》曰:春州,南陵郡。

  古越地。

  秦属南海、象郡。

  汉合浦郡之高凉县地。

  晋分置恩平县。

  唐武德四年,讨平萧铣,置春州。

  贺州

  《十道志》曰:贺州,临贺郡。

  秦属南海郡。

  二汉属苍梧郡。

  吴置临贺郡。

  晋因之。

  宋为临庆国。

  齐复为临贺郡。

  陈因之。

  隋平陈,置贺州,因贺水为名。

  端州

  《十道志》曰:端州,高要郡。

  秦属南海郡。

  二汉并属苍梧郡。

  晋亦然。

  宋、齐并属南海郡。

  陈置高要郡。

  隋平陈,置端州。

  《南越志》曰:石室山傍洞云雾自生风烟,有二石门,以为仙之下都。

  藤州

  《十道志》曰:藤州,感义郡。

  秦属南海郡。

  二汉并属苍梧郡。

  晋属永平郡。

  隋平陈,置藤州;炀帝初,州废,置永平郡。

  唐复为藤州。

  《郡国志》曰:俗以青石为刀剑,如铜铁法。

  妇人亦为环玦,代珠玉也。

  夷人往往化为犭区。

  (犭区,小虎也。

  )

  康州

  《十道志》曰:康州,晋康郡。

  秦属南海郡。

  二汉属苍梧郡。

  晋分置晋康郡。

  宋、齐因之。

  隋平陈,废晋康,并入信安郡。

  唐复置康州。

  封州

  《十道志》曰:封州,临封郡。

  土地所属,自秦已上与康州同。

  今州即汉苍梧郡之广信县也。

  梁置信郡,兼置成州。

  隋平陈,废郡改成州为封州。

  泷州

  《十道志》曰:泷州,开阳郡。

  土地所属,自汉已上与康州同。

  晋分端溪置龙乡县,今州即其地。

  《南越志》:龙乡县,属广熙郡梁。

  梁分广熙置建州,又分建州之双头洞立双州,即此是。

  高州

  《十道志》曰:高州,高凉郡。

  秦以前土地与晋康郡同。

  二汉属合浦郡。

  吴置高凉郡。

  晋因之,梁置高州。

  隋平陈,郡废而高州如故。

  唐为高州。

  《南越志》曰:高凉,本合浦县也。

  吴建安十六年,衡毅、钱博拒步骘于高安峡,毅投水死,博与其属亡于高凉。

  吕岱为刺史,博既请降,制以博为高凉都尉,於是置郡焉。

  义州

  《十道志》曰:义州,连城郡。

  土地所属,秦已上与潘州同。

  汉置苍梧郡,今州即苍梧郡之孟陵县。

  唐武德四年,江表底定,於此置南义州。

  贞观二年,於此置义州。

  新州

  《十道志》曰:新州,新兴郡。

  古越地。

  秦始皇略取陆梁地,置象郡,今州即其地也。

  汉为合浦郡之临元县。

  晋穆永和七年,分苍梧郡,於此置新宁郡。

  梁、隋、唐为新州。

  勤州

  《十道志》曰:勤州,铜陵郡。

  秦属南海郡。

  二汉属合浦郡,隋属信安郡。

  唐置勤州,或为铜陵郡。

  窦州

  《十道志》曰:窦州,怀德郡。

  《禹贡》扬州之分,古越地。

  汉苍梧郡之端溪县,先管罗窦洞,因为名。

  唐武德五年,置南扶州。

  贞观八年,改为窦州。

  《郡国志》曰:窦州悉以高栏为居,号曰干栏。

  三日一市。

  又曰:特亮县,在河洞水北。

  昔有白牛夜出,光影照村,村人见牛光,号为特亮也。

  桂州

  《十道志》曰:桂州,始安郡。

  《禹贡》荆州之域。

  春秋时越地。

  七国时为楚越之交。

  始皇三十三年,尝发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是为桂林郡焉。

  二汉属零陵、苍梧二郡。

  吴分置始安郡。

  晋孝武改为始建。

  齐复为始安。

  梁天监六年,立桂州於苍梧、郁林之境,无定理处。

  大同六年,移桂州於今理。

  隋大业三年,罢州。

  唐武德四年,复置桂州。

  《始安记》曰:吴越之境,其人好剑,轻死易生。

  火耕水耨,人食鱼稻,无千金之家。

  好巫鬼,重淫祀。

  《十道志》曰:临桂县,荔水水源多生桂,桂生处不生杂树。

  昭州

  《十道志》曰:昭州,平乐郡。

  秦桂林郡地。

  二汉属苍梧郡。

  宋属始建国。

  齐属始安郡。

  隋亦然。

  唐武德四年,置乐州。

  贞观八年,改为昭州,取昭潭为名。

  盛弘之《荆州记》曰:平乐县西南数十里有山,间有两目如人眼,极大,瞳子白黑分明。

  蒙州

  《十道志》曰:蒙州,蒙山郡。

  汉武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苍梧之荔浦县也。

  隋置隋化县。

  唐置蒙州,州有山号曰蒙山,山下人皆姓蒙,因为州名。

  富州

  《十道志》曰:富州,开江郡。

  秦桂林郡地。

  二汉属苍梧郡。

  梁为开江、武城二郡地。

  陈置静州,改开江、武城二郡为逍遥郡。

  隋平陈,并废,唐又置静州,贞观八年改为富州,因富水为名。

  梧州

  《十道志》曰:梧州,苍梧郡。

  秦属桂林郡。

  二汉为苍梧。

  晋以后并因之。

  梁属成州。

  隋平陈,改为封州。

  唐为梧州。

  《汉书》曰:武帝元鼎元年,开苍梧郡。

  《礼记》曰:舜葬苍梧之野。

  浔州

  《十道志》曰:浔州,浔江郡。

  秦属桂林郡。

  二汉以后,并属郁林郡。

  隋属永平、郁林二郡地。

  唐置浔州。

  《郡国志》曰:大宾县,汉布山县地。

  有糖牛与蛇同穴,牛嗜盐。

  俚人以皮裹手涂盐,入穴探之,牛舐之出外,则不得入,取其角为器,一曰糖牛。

  龚州

  《十道志》曰:龚州,临江郡。

  秦属桂林郡。

  汉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郡之孟陵县地也。

  唐置龚州。

  郁林州

  《十道志》曰:郁林州,郁林郡。

  秦为桂林郡。

  汉改为郁林郡,后汉亦同。

  梁置定州,后改为南定州。

  隋平陈,改为尹州;炀帝初,为郁林州。

  唐为郁林州。

  平琴州

  《十道志》曰:平琴州,平琴郡。

  旧郁林郡地。

  唐置平琴州,或为平琴郡。

  宾州

  《十道志》曰:宾州,安城郡。

  古越地。

  秦桂林郡地。

  汉为郁林郡,又为郁林郡之岭方县。

  (自汉迄隋,并为岭方县地。

  唐贞观五年,置宾州。

  )

  澄州

  《十道志》曰:澄州,贺水郡。

  古越地。

  秦为桂林郡。

  汉为郁林郡之岭方县。

  唐武德四年,置澄州。

  绣州

  《十道志》曰:绣州,常林郡。

  秦属桂林郡。

  二汉属郁林郡。

  晋以后因之。

  唐平萧铣,置绣州。

  象州

  《十道志》曰:象州,象郡。

  秦属桂林郡。

  二汉为郁林郡。

  吴又分置桂林郡。

  晋、宋、齐因之。

  隋平陈,置象州,因象山以为名。

  (秦之象郡,今合浦郡,非此象州也。

  )

  柳州

  《十道志》曰:柳州,龙城郡。

  秦、汉土地与象州同。

  晋以后属桂林郡。

  隋属始安郡。

  唐平萧铣,置昆州。

  贞观八年,改为柳州。

  融州

  《十道志》曰:融州,融水郡。

  历代土地与柳州同。

  唐置融州。

  邕州

  《十道志》曰:邕州,朗宁郡。

  古越地。

  秦为桂林郡。

  汉郁林郡之岭方县地。

  晋置晋兴郡于此。

  隋为郁林郡之宣化县。

  武德四年,置南晋州。

  贞观六年,改为邕州。

  《图经》曰:人俗吝啬浇薄,内俭外憃,椎髻跣足,尚鸡卜、卵卜。

  贵州

  《十道志》曰:贵州,怀泽郡。

  虞舜暨周,并为荒裔。

  秦为桂林郡。

  自汉以下,与郁林郡同。

  唐置贵州。

  党州

  《十道志》曰:党州,宁仁郡。

  秦桂林郡地。

  唐置党州。

  《南越志》曰:党州隆仁县有京观,即古征党洞杀俘虏处。

  横州

  《十道志》曰:横州,宁浦郡。

  古越地。

  秦象郡地。

  汉为合浦郡之高凉县地。

  隋於此置简州,又改为缘州。

  唐改为横州。

  田州

  《十道志》曰:田州,横山郡。

  土地与朗宁郡同。

  唐为田州。

  严州

  《十道志》曰:严州,修德郡。

  《禹贡》荆州之域。

  汉武平南越,即象郡地。

  唐乾封二年,置严州,地在严冈之侧,因为名。

  《图经》曰:州门有长河,水深八十丈,从牂牱流下。

  山州

  《方舆志》曰:山州,龙池郡。

  土地与严州同。

  唐为山州,或为龙池郡。

  淳州

  《方舆志》曰:淳州,永定县。

  秦属桂林郡地。

  唐武德四年置,至永贞,以犯宪宗庙讳改为峦州,以峦山为名。

  罗州

  《十道志》曰:罗州,招义郡。

  《禹贡》扬州之地,是为南越。

  宋元嘉三年,镇南将军檀道济巡抚,於陵罗口筑城,因以名之,属高凉郡。

  唐武德五年,因其地复置州。

  《南越志》曰:招义县,昔流人营也。

  潘州

  《十道志》曰:潘州,南潘郡。

  古瓯骆越地。

  秦平百越,为桂林郡地。

  汉为合浦县地,属合浦郡。

  唐武德四年,置南宕州。

  八年,改为潘州。

  《岭表记》曰:潘州,昔有方士潘茂於此昇仙,遂以名郡。

  容州

  《方舆志》曰:容州,晋宁郡。

  古越地。

  秦属象郡。

  二汉属合浦郡。

  宋太始七年,分合浦县,於此立南流郡。

  齐、梁、陈不改。

  隋废。

  唐武德四年,置铜州。

  贞观八年,改为容州,因容山为名。

  《十道志》曰:鬼门关,在北流县南三十里,两石相对,状若关形,阔三十馀步。

  昔马援讨林邑,经此立碑,石碣尚存。

  昔时趋交趾皆由此,关已南尤多瘴疠,去者罕得生还,故谚曰:"鬼门关,十人去,九不还。

  "

  《郡国志》曰:斯地瘴气,春谓青草瘴,秋谓黄茆瘴。

  有瘴江水。

  辩州

  《十道志》曰:辩州,陵水郡。

  古越地。

  秦象郡地。

  二汉属合浦郡。

  唐置辩州。

  《郡国志》曰:辩州,在陵、罗二水之间。

  白州

  《十道志》曰:白州,南昌郡。

  古越地。

  秦象郡地。

  汉为合浦郡。

  唐武德四年,置南州。

  六年,改为白州。

  《岭表录》曰:州有一派水出自双角山,合容州江呼为绿珠江。

  又绿珠井在双角山下。

  昔梁氏之女有容貌,石季伦为交趾采访使,以真珠三斛买之。

  梁氏之居,旧井存焉。

  牢州

  《十道志》曰:牢州,定川郡。

  本巴蜀西南徼外夷。

  秦属象郡。

  汉属牂柯郡。

  唐置义州,改为智州。

  贞观十一年,改为牢州,以牢石为名。

  钦州

  《十道志》曰:钦州,宁越郡。

  历代土地与白州同。

  宋、齐已来,置宋寿郡。

  梁又置安州。

  隋平陈,改为钦州。

  安南都护府

  《方舆志》曰:安南府,今理宋平县。

  古越地,《禹贡》扬州之地,号为百越。

  在周为越裳重译之地。

  秦属象郡。

  汉为交趾、日南二郡界,后汉因之。

  唐为交州。

  又曰:人俗杂蛮夷之风,其人皆服布如单被,穿中央以贯其首。

  男子耕农,女子织纴。

  兵则矛、盾、长刀、木弓、竹矢,或骨为镞。

  《交州记》:南定县人足骨无节,身有毛,卧者更扶始得起。

  故《山海经》云:"交胫国人脚胫曲戾相交,所以谓之交趾。

  "

  《南越志》曰:龙编县,州之始,有蛟龙编於津之间,因以为瑞而名邑。

  武峨州

  《方舆志》曰:武峨州,武峨郡。

  土地与安南府同。

  唐置武峨州。

  粤州

  《方舆志》曰:粤州,龙水郡。

  土地与安南府同。

  唐为粤州,或为龙水郡。

  芝州

  《方舆志》曰:芝州,忻城郡。

  土地与安南府同。

  唐为芝州,或为忻城郡。

  爱州

  《方舆志》曰:爱州,九真郡。

  秦象郡地。

  汉武置九真郡,后汉亦同。

  晋亦属九真郡。

  宋、齐因之。

  梁置爱州。

  隋为九真郡。

  唐又为爱州。

  福禄州

  《方舆志》曰:福禄州,福禄郡。

  土地与九真郡同。

  唐为福禄州。

  长州

  《方舆志》曰:长州,文阳郡。

  土地与九真同。

  唐为长州。

  驩州

  《方舆志》曰:驩州,日南郡。

  古越裳氏国,九译所通者也。

  秦属象郡。

  二汉属九真郡。

  吴分置九德郡。

  晋、宋、齐因之。

  隋置驩州,后为日南郡。

  唐为驩州。

  《郡国志》曰:庞山洞人去其两齿为饰,刻胸作花文。

  中山立市,十日一会。

  铸铜为器,大如盘,名旁,旁以为财市。

  峰州

  《方舆志》曰:峰州,承化郡。

  古文郎国,(有文郎水。

  )亦陆梁地。

  秦属象郡。

  二汉属交趾郡。

  吴分置新兴郡。

  晋改为新昌。

  陈置兴州。

  隋平陈,改为峰州;炀帝初,废。

  唐复置峰州。

  《林邑记》曰:苍梧以南有文郎野人,居无室宅,依树止宿,食生肉,采香为业,与人交易,若上皇之人。

  陆州

  《方舆志》曰:陆州,玉山郡。

  秦象郡地。

  汉以来属交趾郡。

  梁分置南州及宁海郡。

  隋平陈,郡废,改黄州为玉州;炀帝初,州废。

  唐复置玉州,上元二年,改为陆州,州有陆水。

  廉州

  《方舆志》曰:廉州,合浦郡。

  秦象郡地。

  汉置合浦郡,后汉同。

  吴改为珠官。

  晋又为合浦郡。

  宋因之,兼置临瘴郡及越州。

  齐又因之。

  隋改为禄州,寻又改为合州。

  唐置廉州。

  《后汉书》曰:孟尝,字伯周,会稽上虞人。

  为合浦太守,先时太守多贪,珠遂徙向交趾;尝到,革理前弊,珠遂还。

  称为神明,桓帝征之。

  岩州

  《方舆志》曰:岩州,安乐郡。

  土地与合浦郡同。

  唐为岩州,或为安乐郡。

  雷州

  《方舆志》曰:雷州,海康郡。

  秦象郡地。

  二汉以后,并属合浦郡。

  梁分置合州,大同末,为南合州。

  隋炀帝初,废。

  唐为雷州。

  《投荒录》云:雷州南滨大海,多雷,雷之声近在檐宇之上。

  雷州之北,高州之南数乡亦多雷,雷声似在寻常之外。

  俗俟雷时,具酒肴设奠,畏雷法甚严谨,有以彘肉与鸡肉食者,霹雳即至。

  禺州

  《十道志》曰:禺州,温水郡。

  古百越地,婺女之分野。

  秦属象郡。

  本宕昌之边邑,唐置宕州,又改为禺州,以南方番禺之地,因名州。

  汤州

  《方舆志》曰:汤州,汤泉县。

  秦属象郡。

  唐置汤州,或为汤泉州。

  瀼州

  《十道志》曰:瀼州,临潭郡。

  《禹贡》扬州之分。

  春秋属楚,在郁林之西南,交趾之北。

  隋大将军刘方始开此路,为镇守,寻又不通。

  唐贞观二年,清平公李弘节遣钦州首领宁师宗招慰开拓,寻刘方旧路得达交州。

  为州在瀼水之东,故以为名。

  (瀼音而章反。

  )

  笼州

  《十道志》曰:笼州,扶南郡。

  古越地,在南越之西界。

  唐贞观十二年,大使清平公李弘节招降獠,置笼州,以笼洞为名。

  环州

  《十道志》曰:环州,正平郡。

  《禹贡》扬州之分。

  州隶桂州。

  贞观十二年,李弘节招慰款附环落洞,故以名州。

  州在游卢水南,整水北。

  古州

  《方舆志》曰:古州,乐兴郡。

  土地同临潭郡。

  唐置古州,或为乐古郡。

  崖州

  《方舆志》曰:崖州。

  朱崖郡。

  郡地海中之洲也,洲方千里,与今海康郡之徐闻县对。

  自徐闻径度,便风扬帆一日一夕即至。

  梁置崖州。

  《汉书》曰:武帝元鼎六年,开南海地,置朱崖、儋耳二郡。

  元帝罢朱崖郡,以其阻绝数反,故罢之。

  《郡国志》曰:崖州妇人著緦缏,以土为釜,器用瓠瓢。

  无水,人饮唯石汁。

  又有椒。

  以安石榴花着瓮中,经旬即成酒,其味香美,仍醉人。

  《交州记》曰:朱崖在大海中,南极之外。

  儋州

  《十道志》曰:儋州,昌化郡。

  土地所属与朱崖同。

  汉元鼎六年,定越地,置儋耳郡。

  唐武德四年,置儋州。

  《汉书》张晏注曰:儋耳其俗,镂其颊皮,上连耳匡,分为数支,状似鸡肠,因名焉。

  《山海经·海内南经》曰:有离耳。

  郭景纯注曰:锼其耳,分令下垂为饰,即儋耳也。

  振州

  《方舆志》曰:振州,延德郡。

  土地与朱崖郡同。

  隋置临振郡。

  唐置振州。

  琼州

  《方舆志》曰:琼州,琼山郡。

  土地与朱崖郡同。

  唐贞观六年,割崖州置琼州。

  万安州

  《方舆志》曰:万安州,万安郡。

  土地与朱崖郡同。

  唐置万安州,或为万安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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