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文学名著太平御览:周郡部卷十八,秦置南海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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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文学名著太平御览:周郡部卷十八
《太平御览》是宋代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李穆、徐铉等学者奉敕编纂,始于太平兴国二年(977)三月,成书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十月。
《太平御览》采以群书类集之,凡分五十五部五百五十门而编为千卷,所以初名为《太平总类》;书成之后,宋太宗日览三卷,一岁而读周,所以又更名为《太平御览》。
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
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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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道
广州
《十道志》曰:广州,南海郡。
秦置南海郡。
二汉因之,兼置交州。
吴因之,分置广州。
宋、齐皆因之。
梁、陈并置都督府。
隋平陈,又置潘州。
炀帝初,复置南海郡。
唐为广州。
又曰:南海县,本汉番禺县地。
《山海经》曰:桂林八树,在贲禺东。
注云:贲禺,即番禺也。
《吴录》曰:番禺县有禺山,尉佗所葬。
《南越志》曰:肃连山西十里有灵州山焉,其山平原弥望,四野极目。
郭景纯云:南海之间有衣冠之气者,斯其地也。
又曰:秦占气者以南方有黄气紫云之异,使绣衣使者凿之二十余丈,乃流血数日,以为凿龙之效。
今所凿之处形似马鞍,谓之马鞍冈。
又曰:石门之水,旧曰贪泉,俗云:"经大庾则清秽之气分,饮石门则淄素之质变。
"
《广州记》曰:尉佗筑朝台以朝天子。
《南越志》曰:朝台下有赵佗城。
朝台西三十里,即冈旁江,构越华馆以送陆贾,因称朝亭。
《十道志》曰:番禺北津水,今名廉平水。
韶州
《十道志》曰:韶州,始兴郡。
《禹贡》扬州之域。
春秋战国皆时楚地。
秦属南海郡。
二汉属桂阳郡。
吴置始兴郡。
晋因之。
宋改为广兴。
齐复为始兴。
隋平陈,为韶州,以韶石为名。
《郡国志》曰:韶州科斗劳水间有韶石二,状若双阙。
永和二年,有飞仙衣冠游二石上。
昔舜游登此石,奏韶乐,因以名之。
冈州
《十道志》曰:冈州,义宁郡。
《禹贡》扬州之域。
秦、汉并属南海郡。
东晋末,分置新会郡。
宋、齐、梁并因之。
隋平陈,置封州,后改为允州,后改为冈州。
《郡国志》曰:冈州,地近大海,晴少雨多,时遇甚风,林宇悉拔。
俗织竹为釜,以蛎壳屑泥之煮盐,转久弥密。
循州
《十道志》曰:循州,海丰郡。
春秋时为百越之地。
战国时属楚。
秦、二汉南海郡地。
晋亦然。
隋平陈,置循州。
《南越志》曰:郡东水道一千里,赵陀昔为龙州尉,所莅於此。
潮州
《十道志》曰:潮州,潮阳郡。
亦古闽越地。
秦属南海郡,秦末属尉佗。
汉初属南越,后亦属南海郡。
后汉因之。
晋置东官郡。
隋平陈,置潮州。
《郡国志》曰:稻得再熟,蚕亦五收,煮海为盐。
《十道志》曰:海阳县,本汉揭阳县地。
《南越志》曰:潮阳县,穷海之北,故曰潮阳。
恩州
《十道志》曰:恩州,恩平郡。
秦属南海郡。
二汉为合浦郡。
唐贞观中,置恩州。
春州
《十道志》曰:春州,南陵郡。
古越地。
秦属南海、象郡。
汉合浦郡之高凉县地。
晋分置恩平县。
唐武德四年,讨平萧铣,置春州。
贺州
《十道志》曰:贺州,临贺郡。
秦属南海郡。
二汉属苍梧郡。
吴置临贺郡。
晋因之。
宋为临庆国。
齐复为临贺郡。
陈因之。
隋平陈,置贺州,因贺水为名。
端州
《十道志》曰:端州,高要郡。
秦属南海郡。
二汉并属苍梧郡。
晋亦然。
宋、齐并属南海郡。
陈置高要郡。
隋平陈,置端州。
《南越志》曰:石室山傍洞云雾自生风烟,有二石门,以为仙之下都。
藤州
《十道志》曰:藤州,感义郡。
秦属南海郡。
二汉并属苍梧郡。
晋属永平郡。
隋平陈,置藤州;炀帝初,州废,置永平郡。
唐复为藤州。
《郡国志》曰:俗以青石为刀剑,如铜铁法。
妇人亦为环玦,代珠玉也。
夷人往往化为犭区。
(犭区,小虎也。
)
康州
《十道志》曰:康州,晋康郡。
秦属南海郡。
二汉属苍梧郡。
晋分置晋康郡。
宋、齐因之。
隋平陈,废晋康,并入信安郡。
唐复置康州。
封州
《十道志》曰:封州,临封郡。
土地所属,自秦已上与康州同。
今州即汉苍梧郡之广信县也。
梁置信郡,兼置成州。
隋平陈,废郡改成州为封州。
泷州
《十道志》曰:泷州,开阳郡。
土地所属,自汉已上与康州同。
晋分端溪置龙乡县,今州即其地。
《南越志》:龙乡县,属广熙郡梁。
梁分广熙置建州,又分建州之双头洞立双州,即此是。
高州
《十道志》曰:高州,高凉郡。
秦以前土地与晋康郡同。
二汉属合浦郡。
吴置高凉郡。
晋因之,梁置高州。
隋平陈,郡废而高州如故。
唐为高州。
《南越志》曰:高凉,本合浦县也。
吴建安十六年,衡毅、钱博拒步骘于高安峡,毅投水死,博与其属亡于高凉。
吕岱为刺史,博既请降,制以博为高凉都尉,於是置郡焉。
义州
《十道志》曰:义州,连城郡。
土地所属,秦已上与潘州同。
汉置苍梧郡,今州即苍梧郡之孟陵县。
唐武德四年,江表底定,於此置南义州。
贞观二年,於此置义州。
新州
《十道志》曰:新州,新兴郡。
古越地。
秦始皇略取陆梁地,置象郡,今州即其地也。
汉为合浦郡之临元县。
晋穆永和七年,分苍梧郡,於此置新宁郡。
梁、隋、唐为新州。
勤州
《十道志》曰:勤州,铜陵郡。
秦属南海郡。
二汉属合浦郡,隋属信安郡。
唐置勤州,或为铜陵郡。
窦州
《十道志》曰:窦州,怀德郡。
《禹贡》扬州之分,古越地。
汉苍梧郡之端溪县,先管罗窦洞,因为名。
唐武德五年,置南扶州。
贞观八年,改为窦州。
《郡国志》曰:窦州悉以高栏为居,号曰干栏。
三日一市。
又曰:特亮县,在河洞水北。
昔有白牛夜出,光影照村,村人见牛光,号为特亮也。
桂州
《十道志》曰:桂州,始安郡。
《禹贡》荆州之域。
春秋时越地。
七国时为楚越之交。
始皇三十三年,尝发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是为桂林郡焉。
二汉属零陵、苍梧二郡。
吴分置始安郡。
晋孝武改为始建。
齐复为始安。
梁天监六年,立桂州於苍梧、郁林之境,无定理处。
大同六年,移桂州於今理。
隋大业三年,罢州。
唐武德四年,复置桂州。
《始安记》曰:吴越之境,其人好剑,轻死易生。
火耕水耨,人食鱼稻,无千金之家。
好巫鬼,重淫祀。
《十道志》曰:临桂县,荔水水源多生桂,桂生处不生杂树。
昭州
《十道志》曰:昭州,平乐郡。
秦桂林郡地。
二汉属苍梧郡。
宋属始建国。
齐属始安郡。
隋亦然。
唐武德四年,置乐州。
贞观八年,改为昭州,取昭潭为名。
盛弘之《荆州记》曰:平乐县西南数十里有山,间有两目如人眼,极大,瞳子白黑分明。
蒙州
《十道志》曰:蒙州,蒙山郡。
汉武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苍梧之荔浦县也。
隋置隋化县。
唐置蒙州,州有山号曰蒙山,山下人皆姓蒙,因为州名。
富州
《十道志》曰:富州,开江郡。
秦桂林郡地。
二汉属苍梧郡。
梁为开江、武城二郡地。
陈置静州,改开江、武城二郡为逍遥郡。
隋平陈,并废,唐又置静州,贞观八年改为富州,因富水为名。
梧州
《十道志》曰:梧州,苍梧郡。
秦属桂林郡。
二汉为苍梧。
晋以后并因之。
梁属成州。
隋平陈,改为封州。
唐为梧州。
《汉书》曰:武帝元鼎元年,开苍梧郡。
《礼记》曰:舜葬苍梧之野。
浔州
《十道志》曰:浔州,浔江郡。
秦属桂林郡。
二汉以后,并属郁林郡。
隋属永平、郁林二郡地。
唐置浔州。
《郡国志》曰:大宾县,汉布山县地。
有糖牛与蛇同穴,牛嗜盐。
俚人以皮裹手涂盐,入穴探之,牛舐之出外,则不得入,取其角为器,一曰糖牛。
龚州
《十道志》曰:龚州,临江郡。
秦属桂林郡。
汉平南越,置苍梧郡,今州即郡之孟陵县地也。
唐置龚州。
郁林州
《十道志》曰:郁林州,郁林郡。
秦为桂林郡。
汉改为郁林郡,后汉亦同。
梁置定州,后改为南定州。
隋平陈,改为尹州;炀帝初,为郁林州。
唐为郁林州。
平琴州
《十道志》曰:平琴州,平琴郡。
旧郁林郡地。
唐置平琴州,或为平琴郡。
宾州
《十道志》曰:宾州,安城郡。
古越地。
秦桂林郡地。
汉为郁林郡,又为郁林郡之岭方县。
(自汉迄隋,并为岭方县地。
唐贞观五年,置宾州。
)
澄州
《十道志》曰:澄州,贺水郡。
古越地。
秦为桂林郡。
汉为郁林郡之岭方县。
唐武德四年,置澄州。
绣州
《十道志》曰:绣州,常林郡。
秦属桂林郡。
二汉属郁林郡。
晋以后因之。
唐平萧铣,置绣州。
象州
《十道志》曰:象州,象郡。
秦属桂林郡。
二汉为郁林郡。
吴又分置桂林郡。
晋、宋、齐因之。
隋平陈,置象州,因象山以为名。
(秦之象郡,今合浦郡,非此象州也。
)
柳州
《十道志》曰:柳州,龙城郡。
秦、汉土地与象州同。
晋以后属桂林郡。
隋属始安郡。
唐平萧铣,置昆州。
贞观八年,改为柳州。
融州
《十道志》曰:融州,融水郡。
历代土地与柳州同。
唐置融州。
邕州
《十道志》曰:邕州,朗宁郡。
古越地。
秦为桂林郡。
汉郁林郡之岭方县地。
晋置晋兴郡于此。
隋为郁林郡之宣化县。
武德四年,置南晋州。
贞观六年,改为邕州。
《图经》曰:人俗吝啬浇薄,内俭外憃,椎髻跣足,尚鸡卜、卵卜。
贵州
《十道志》曰:贵州,怀泽郡。
虞舜暨周,并为荒裔。
秦为桂林郡。
自汉以下,与郁林郡同。
唐置贵州。
党州
《十道志》曰:党州,宁仁郡。
秦桂林郡地。
唐置党州。
《南越志》曰:党州隆仁县有京观,即古征党洞杀俘虏处。
横州
《十道志》曰:横州,宁浦郡。
古越地。
秦象郡地。
汉为合浦郡之高凉县地。
隋於此置简州,又改为缘州。
唐改为横州。
田州
《十道志》曰:田州,横山郡。
土地与朗宁郡同。
唐为田州。
严州
《十道志》曰:严州,修德郡。
《禹贡》荆州之域。
汉武平南越,即象郡地。
唐乾封二年,置严州,地在严冈之侧,因为名。
《图经》曰:州门有长河,水深八十丈,从牂牱流下。
山州
《方舆志》曰:山州,龙池郡。
土地与严州同。
唐为山州,或为龙池郡。
淳州
《方舆志》曰:淳州,永定县。
秦属桂林郡地。
唐武德四年置,至永贞,以犯宪宗庙讳改为峦州,以峦山为名。
罗州
《十道志》曰:罗州,招义郡。
《禹贡》扬州之地,是为南越。
宋元嘉三年,镇南将军檀道济巡抚,於陵罗口筑城,因以名之,属高凉郡。
唐武德五年,因其地复置州。
《南越志》曰:招义县,昔流人营也。
潘州
《十道志》曰:潘州,南潘郡。
古瓯骆越地。
秦平百越,为桂林郡地。
汉为合浦县地,属合浦郡。
唐武德四年,置南宕州。
八年,改为潘州。
《岭表记》曰:潘州,昔有方士潘茂於此昇仙,遂以名郡。
容州
《方舆志》曰:容州,晋宁郡。
古越地。
秦属象郡。
二汉属合浦郡。
宋太始七年,分合浦县,於此立南流郡。
齐、梁、陈不改。
隋废。
唐武德四年,置铜州。
贞观八年,改为容州,因容山为名。
《十道志》曰:鬼门关,在北流县南三十里,两石相对,状若关形,阔三十馀步。
昔马援讨林邑,经此立碑,石碣尚存。
昔时趋交趾皆由此,关已南尤多瘴疠,去者罕得生还,故谚曰:"鬼门关,十人去,九不还。
"
《郡国志》曰:斯地瘴气,春谓青草瘴,秋谓黄茆瘴。
有瘴江水。
辩州
《十道志》曰:辩州,陵水郡。
古越地。
秦象郡地。
二汉属合浦郡。
唐置辩州。
《郡国志》曰:辩州,在陵、罗二水之间。
白州
《十道志》曰:白州,南昌郡。
古越地。
秦象郡地。
汉为合浦郡。
唐武德四年,置南州。
六年,改为白州。
《岭表录》曰:州有一派水出自双角山,合容州江呼为绿珠江。
又绿珠井在双角山下。
昔梁氏之女有容貌,石季伦为交趾采访使,以真珠三斛买之。
梁氏之居,旧井存焉。
牢州
《十道志》曰:牢州,定川郡。
本巴蜀西南徼外夷。
秦属象郡。
汉属牂柯郡。
唐置义州,改为智州。
贞观十一年,改为牢州,以牢石为名。
钦州
《十道志》曰:钦州,宁越郡。
历代土地与白州同。
宋、齐已来,置宋寿郡。
梁又置安州。
隋平陈,改为钦州。
安南都护府
《方舆志》曰:安南府,今理宋平县。
古越地,《禹贡》扬州之地,号为百越。
在周为越裳重译之地。
秦属象郡。
汉为交趾、日南二郡界,后汉因之。
唐为交州。
又曰:人俗杂蛮夷之风,其人皆服布如单被,穿中央以贯其首。
男子耕农,女子织纴。
兵则矛、盾、长刀、木弓、竹矢,或骨为镞。
《交州记》:南定县人足骨无节,身有毛,卧者更扶始得起。
故《山海经》云:"交胫国人脚胫曲戾相交,所以谓之交趾。
"
《南越志》曰:龙编县,州之始,有蛟龙编於津之间,因以为瑞而名邑。
武峨州
《方舆志》曰:武峨州,武峨郡。
土地与安南府同。
唐置武峨州。
粤州
《方舆志》曰:粤州,龙水郡。
土地与安南府同。
唐为粤州,或为龙水郡。
芝州
《方舆志》曰:芝州,忻城郡。
土地与安南府同。
唐为芝州,或为忻城郡。
爱州
《方舆志》曰:爱州,九真郡。
秦象郡地。
汉武置九真郡,后汉亦同。
晋亦属九真郡。
宋、齐因之。
梁置爱州。
隋为九真郡。
唐又为爱州。
福禄州
《方舆志》曰:福禄州,福禄郡。
土地与九真郡同。
唐为福禄州。
长州
《方舆志》曰:长州,文阳郡。
土地与九真同。
唐为长州。
驩州
《方舆志》曰:驩州,日南郡。
古越裳氏国,九译所通者也。
秦属象郡。
二汉属九真郡。
吴分置九德郡。
晋、宋、齐因之。
隋置驩州,后为日南郡。
唐为驩州。
《郡国志》曰:庞山洞人去其两齿为饰,刻胸作花文。
中山立市,十日一会。
铸铜为器,大如盘,名旁,旁以为财市。
峰州
《方舆志》曰:峰州,承化郡。
古文郎国,(有文郎水。
)亦陆梁地。
秦属象郡。
二汉属交趾郡。
吴分置新兴郡。
晋改为新昌。
陈置兴州。
隋平陈,改为峰州;炀帝初,废。
唐复置峰州。
《林邑记》曰:苍梧以南有文郎野人,居无室宅,依树止宿,食生肉,采香为业,与人交易,若上皇之人。
陆州
《方舆志》曰:陆州,玉山郡。
秦象郡地。
汉以来属交趾郡。
梁分置南州及宁海郡。
隋平陈,郡废,改黄州为玉州;炀帝初,州废。
唐复置玉州,上元二年,改为陆州,州有陆水。
廉州
《方舆志》曰:廉州,合浦郡。
秦象郡地。
汉置合浦郡,后汉同。
吴改为珠官。
晋又为合浦郡。
宋因之,兼置临瘴郡及越州。
齐又因之。
隋改为禄州,寻又改为合州。
唐置廉州。
《后汉书》曰:孟尝,字伯周,会稽上虞人。
为合浦太守,先时太守多贪,珠遂徙向交趾;尝到,革理前弊,珠遂还。
称为神明,桓帝征之。
岩州
《方舆志》曰:岩州,安乐郡。
土地与合浦郡同。
唐为岩州,或为安乐郡。
雷州
《方舆志》曰:雷州,海康郡。
秦象郡地。
二汉以后,并属合浦郡。
梁分置合州,大同末,为南合州。
隋炀帝初,废。
唐为雷州。
《投荒录》云:雷州南滨大海,多雷,雷之声近在檐宇之上。
雷州之北,高州之南数乡亦多雷,雷声似在寻常之外。
俗俟雷时,具酒肴设奠,畏雷法甚严谨,有以彘肉与鸡肉食者,霹雳即至。
禺州
《十道志》曰:禺州,温水郡。
古百越地,婺女之分野。
秦属象郡。
本宕昌之边邑,唐置宕州,又改为禺州,以南方番禺之地,因名州。
汤州
《方舆志》曰:汤州,汤泉县。
秦属象郡。
唐置汤州,或为汤泉州。
瀼州
《十道志》曰:瀼州,临潭郡。
《禹贡》扬州之分。
春秋属楚,在郁林之西南,交趾之北。
隋大将军刘方始开此路,为镇守,寻又不通。
唐贞观二年,清平公李弘节遣钦州首领宁师宗招慰开拓,寻刘方旧路得达交州。
为州在瀼水之东,故以为名。
(瀼音而章反。
)
笼州
《十道志》曰:笼州,扶南郡。
古越地,在南越之西界。
唐贞观十二年,大使清平公李弘节招降獠,置笼州,以笼洞为名。
环州
《十道志》曰:环州,正平郡。
《禹贡》扬州之分。
州隶桂州。
贞观十二年,李弘节招慰款附环落洞,故以名州。
州在游卢水南,整水北。
古州
《方舆志》曰:古州,乐兴郡。
土地同临潭郡。
唐置古州,或为乐古郡。
崖州
《方舆志》曰:崖州。
朱崖郡。
郡地海中之洲也,洲方千里,与今海康郡之徐闻县对。
自徐闻径度,便风扬帆一日一夕即至。
梁置崖州。
《汉书》曰:武帝元鼎六年,开南海地,置朱崖、儋耳二郡。
元帝罢朱崖郡,以其阻绝数反,故罢之。
《郡国志》曰:崖州妇人著緦缏,以土为釜,器用瓠瓢。
无水,人饮唯石汁。
又有椒。
以安石榴花着瓮中,经旬即成酒,其味香美,仍醉人。
《交州记》曰:朱崖在大海中,南极之外。
儋州
《十道志》曰:儋州,昌化郡。
土地所属与朱崖同。
汉元鼎六年,定越地,置儋耳郡。
唐武德四年,置儋州。
《汉书》张晏注曰:儋耳其俗,镂其颊皮,上连耳匡,分为数支,状似鸡肠,因名焉。
《山海经·海内南经》曰:有离耳。
郭景纯注曰:锼其耳,分令下垂为饰,即儋耳也。
振州
《方舆志》曰:振州,延德郡。
土地与朱崖郡同。
隋置临振郡。
唐置振州。
琼州
《方舆志》曰:琼州,琼山郡。
土地与朱崖郡同。
唐贞观六年,割崖州置琼州。
万安州
《方舆志》曰:万安州,万安郡。
土地与朱崖郡同。
唐置万安州,或为万安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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