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第413回:梁节妇申诉冤诬,”施公听说,也不等他说完,便将脸往下一沉,正色说道:“贵府!你也为民父母,怎么问案不从根源上问起,何以能得实在情由?今贵府受了王姓之贿,不令本部堂问出情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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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第413回:梁节妇申诉冤诬
《施公案》,清代民间通俗公案小说。
早期版本亦称《施公案传》、《施案奇闻》、《百断奇观》,未著撰人。
现存有嘉庆三年(1798)序文,道光四年(1824)刊本,可推知它前八卷九十七回大约成书于乾隆、嘉庆年间。
其故事始于说书,后经人加工整理敷演而成为528回的长篇小说。
主要讲述了康熙年间清官施仕伦在黄天霸等江湖侠士辅佐下铲除贪官污吏、破案捕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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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3回梁节妇申诉冤诬施贤臣设策试验
话说施公正问王梁氏的情由,忽见知府汤法从中说道:大人只须问她有无私情之事。
施公听说,也不等他说完,便将脸往下一沉,正色说道:贵府!你也为民父母,怎么问案不从根源上问起,何以能得实在情由?今贵府受了王姓之贿,不令本部堂问出情由。
贵府安坐,勿复一言。
施某当得悉心根究。
因又问道:王梁氏,你父亲又受了你夫百两银子,置备棺木,与你祖母殡殓,后来还受他什么恩德呢?王梁氏道:后来孀妇的丈夫,因孀妇的父亲终日在家毫无生计,又命他与孀妇的堂侄王法,合理绸缎之事。
孀妇的父亲,因此更加感德了。
后来见孀妇的丈夫已经八十余岁,尚然无子,常叹道:‘此人平生积善,存心忠厚,怎么没有子嗣?’又见他虽年老,却是强壮过人。
因此情愿将孀妇嫁与他为妻。
彼时亡夫尚且不肯允,后经我父苦苦相劝,亡夫方才允纳。
不料过门之后,一宵而有身孕,未及三日,亡夫便即身亡,彼时孀妇才十六岁。
此是孀妇因父亲感受大恩,将孀妇许配为妻的实在情形。
至以后各种情节,悉在大人状词上面,求大人公断便了。
施公又问道:这王法是尔丈夫的侄儿,还是远房抑是近房呢?王梁氏道:孀妇过门三日,尚未得知。
后来才知道,王法是亡夫的四服族侄。
因近房无人,不能应继,所以派王法承继过来。
其实亡夫所遗家产,将来也不免公分。
施公道:王法既不容尔守节,尔既生产,产后他倒没有暗害你么?王梁氏道:大人的明鉴,怎么不存心谋害?只以孀妇防守甚严,他等无从下手,因此才将孀妇的父亲唤来,诬孀不节,退回母家。
孀妇的父母又迫于势,只得领回。
又亡夫八十多岁,似不能一宿即有身孕,也就疑惑孀妇有私,故亦要置孀妇于死地。
幸亏孀妇母舅张弼臣到来,将孀妇母子领过去,才得以不死,以全王门之后。
孀妇彼时心实不甘,屡在县老爷及府大老爷前控诉,均被王守道、王法串通贿赂,俱经驳斥不准。
今蒙大人驾临,是以孀妇冒死渎诉,还求大人从公提讯,以昭冤屈。
施公道:你遗腹子今年几岁了?王梁氏道:今年六岁了。
施公道:尔子曾带来么?王梁氏道:不曾带来,尚在母舅家内。
施公道:下次集讯,尔可将尔子一并带来,给本部看视。
王梁氏答应道:遵大人吩咐。
施公又道:尔且退下,候传齐被告,再行讯办。
王梁氏道:遵谕。
退下。
施公退堂,与知府回至书房,又道:再烦贵府即刻传渝,本部堂明日早堂集讯。
所有原被告,均限辰刻带到听候,不得有误。
如有抗提不到等情,俱惟贵府是问。
汤知府只得唯唯答应,当即传谕出去。
一宿无话。
次日一早,施公起来梳洗已毕,用过早点,即传令升堂。
却好黄天霸也进来,给施公请早安。
施公一一见毕,命天霸等皆在外面伺候。
施公即便升堂,就公座上坐定,即命:先带原告。
差役答应,将王梁氏带上。
施公见王梁氏右手携一小儿,虽只六岁,却生得鼻正口方、眉清目秀,实是仪表非俗,心中已暗暗欢喜道:老翁有此令子,实为积德之征。
因往下问道:王梁氏,这就是尔夫的遗腹子么?王梁氏答道:正是。
施公道:叫甚名字?王梁氏答道:乳名叫八三子,因是亡夫八十三岁时生的,所以取名叫八三,以记不忘念之意。
学名还不曾起呢。
施公道:本部堂给他起个学名,唤做‘德官’罢。
以取他父亲积德而有此子之意。
王梁氏叩头道:敬谢。
施公于是又将前情细问一遍,王梁氏复申诉一番。
施公便命带王守道、王法,不一刻二人上堂。
施公先问王法,道:尔之庶母王梁氏,既为尔继父之妻,又复生遗腹孤子,尔为什么谋绝宗支,不顾大义,忍心害义,诬以不贞,暗图谋害。
希图独得家产,不顾继父骨肉,勒令尔庶母母子退回母家。
究竟尔之庶母,有何不贞之处,可有实在凭据?尔须从实招来。
如有实情,本部堂当代尔讯断。
王法道:此子断非继父亲骨肉,遂令王梁氏父亲将他母子领回。
在监生的用意,已算宽待王梁氏的了。
以贱妾与人私通,妾称家主骨血,若监生不分皂白,据以为真,岂不犯孽子乱宗之罪。
因此监生不忍诛求,只令他回转母家,听其再嫁。
而况此事,亦非监生所敢自主,并且商之族长王守道,族长亦谓如此,是以监生方有此举。
历经王梁氏蒙控县主及府尊,均蒙明察不准。
今王梁氏闻得大人驾临此地,又来讹控诬告,居心欲使大人巧受其欺。
监生久仰大人判断如神,自能洞烛该氏的欺诳。
若王梁氏所生遗腹果是继父的骨血,在监生方且保护不暇,何敢做此灭伦之事,不认宗支呢?求大人明察。
施公道:据你说来,王梁氏所生此子,定非尔继父的亲骨血。
苦果真是尔继父的亲骨血,尔果相认么?王法道:大人的明鉴,怎么知道是继父的真骨血呢?施公道:你如果愿认,本部堂自然给你个真实凭据,断不能叫你为孽子乱宗。
王法道:如果真实有凭,监生何敢不认。
施公道:既如此,本部堂还你那真实凭据便了。
今尔候跪在一旁,且听本部当堂试验。
王法道:遵谕。
跪在下面。
施公又唤王守道,道:尔为王氏族长,凡有不公平的事,尔宜代为理论,总使两造毫无偏倚,方是尔做族长的道理。
本部堂看你年纪,也有六十余岁,怎么这些小事,总不能明白其中道理?也与尔之后辈同是一般见识,硬说王梁氏遗腹并非王有仁亲生,冤屈母子,勒令回母家再嫁。
显系串通,图谋家产,斩宗灭嗣,逼寡欺孤。
此系尔这族长做的事么!若说老翁不能育子,你又有什么凭据?而况年老生的人,亦复不少。
尔等是存心吞产,故加其罪,致令王有仁灭嗣,王梁氏含冤,实属荒唐已极;复又胆敢贿通府县,经王梁氏一再控告,皆驳不准。
尔等究存何心,欲令王梁氏母子含冤莫申,王有仁九泉遗恨。
本部堂欲严刑拷问,姑念你年过六十,不能受重刑;今本部堂法外施仁,思得一验试骨血真假之法,以便尔等心服。
尔等各人愿意验试么?王守道道:若蒙大人有法可验,职员又岂敢不遵!特恐恍惚难凭,职员也不甘折服。
施公道:尔这说话也尚有理,若非王守仁真正骨血,本部堂也不能勉强尔等行事的。
王守道答应。
不知施公果将何法试验,且看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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