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第三十八回:绝嗣,因此张柔死得不服,到阎君处呈一状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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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第三十八回:绝嗣
《包公案》,又名《龙图公案》,全名为《京本通俗演义包龙图百家公案全传》,也称《龙图神断公案》,明代的公案小说,全书十卷,作者安遇时,书中讲述了包拯破案的故事,该书是中国古代文学三大公案小说之一,影响较大。
小说的基本内容是歌颂包公的,作者在书中塑造了一个秉公执法、清正廉明、为民除害的清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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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回 绝嗣
话说东京城内有个张柔,颇称行善,临老无子;城外有个沈庆,种种作恶,盗跖无异,倒有五男二女,七子团圆。
因此张柔死得不服,到阎君处呈一状词。
告道: 告为绝嗣不宜事;谚云:积德多嗣。
经云:为善有后。
理所当然,事有必至。
某三畏存心,四知质鬼;不敢自附善门,庶几可免恶行。
年老无嗣,终身遗恨;乞查前数,辨明后事。
上告。
包公看罢道:哪有为善的反致绝嗣之事,毕竟你祖父遗下冤孽。
到司善薄上查来。
鬼吏查报,善簿上并无张柔名字;包公命再司恶簿上查来,鬼吏查报,恶簿上有张柔名字,三代祖张异,过恶多端,因该绝嗣。
包公曰:你虽有行善好处,掩不得祖宗之恶,你莫怪天道不平。
张柔曰:如何象沈庆这样作恶,反生七子?包公曰:也与他查来。
鬼吏报曰:沈庆一生作恶,应该绝嗣;只因他三代祖宗俱是积德的,因此不绝其后。
包公曰:正是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大凡人家行善,必有几代善,方叫做积善;几代行不善,方叫做不善。
岂谓天道真无报应,远在儿孙近在身。
张柔你一生既行得几件善,难道就没有报应于你?发你来世到清福中享些快活。
那沈庆既多为不善,发他转身为畜类,多受刀俎之苦。
批道:
审得:子孙乃祖宗继述之所赖,祖宗亦子孙绵衍之所托。
故瓜瓞延于始祖,麟趾发其征祥。
于公之门必大,王氏之荫自垂。
是以三代积善,方许后世多嗣。
一念之至孝,不及改稔恶之堂;数端之微善,何能昭象贤之尝及?虽非诬告,亦属痴想。
在生无应,转世再报。
批完,发去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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