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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第六回:包袱

来源:达达搜探索 时间:2022-06-27 01:11 阅读

  包公案第六回:包袱,后夏得男名昌时,高得女名季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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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第六回:包袱

  《包公案》,又名《龙图公案》,全名为《京本通俗演义包龙图百家公案全传》,也称《龙图神断公案》,明代的公案小说,全书十卷,作者安遇时,书中讲述了包拯破案的故事,该书是中国古代文学三大公案小说之一,影响较大。

  小说的基本内容是歌颂包公的,作者在书中塑造了一个秉公执法、清正廉明、为民除害的清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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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回 包袱

  话说宁波府定海县佥事高科、侍郎夏正二人同乡,常相交厚,两家内眷俱有孕,因指腹为亲。

  后夏得男名昌时,高得女名季玉。

  正遂央媒议亲,将金钗二股为聘,高慨然受了,回他玉簪一对。

  但正为官清廉,家无羡余,一旦死在京城,高科助其资用奔柩归丧。

  科寻亦罢官归家,资财巨万。

  昌时虽会读书,一贫如洗。

  十六岁以案首入学,托人去高岳丈家求亲。

  高嫌其贫,有退亲的意,故意作难道:须备六礼,方可成婚。

  今空言完亲,吾不能许。

  彼若不能备礼,不如早早退亲,多送些礼银与他另娶则可。

  又延过三年,其女尝谏父母不当负义,父辄道:彼有百两聘礼,任汝去矣,不然,难为非礼之婚。

  季玉乃窃取父之银两及己之镯、钿、宝钗、金粉盒等,颇有百余两,密令侍女秋香往约夏昌时道:小姐命我拜上公子。

  我家老爷嫌公子家贫,意欲退亲,小姐坚不肯从,日与父母争辩。

  今老相公道,公子若有聘金百两,便与成亲。

  小姐已收拾银两钗钿约值百两以上,约汝明日夜间到后花园来,千万莫误。

  昌时闻言不胜欢喜,便与极相好友李善辅说知。

  善辅遂生一计道:兄有此好事,我备一壶酒与兄作贺礼。

  至晚,加毒酒中,将昌时昏倒。

  善辅抽身径往高佥事花园,见后门半开,至花亭果见侍女持一包袱在手。

  辅接道:银子可与我。

  侍女在月下认道:汝非夏公子。

  辅道:正是。

  秋香密约我来。

  侍女再又详认道:汝果不是夏公子,是贼也。

  辅遂拾起石头一块,将侍女劈头打死,急拿包袱回来。

  昌时尚未醒,辅亦佯睡其旁。

  少顷,昌时醒来对善辅道:我今要去接那物矣。

  辅道:兄可谓不善饮酒,我等兄不醒,不觉亦睡。

  此时人静,可即去矣。

  昌时直至高宅花园,回顾寂然,至花亭见侍女在地道:莫非睡去乎?以手扶起,手足俱冷,呼之不应,细看又无余物,吃了一惊,逃回家去。

  次日,高佥事家不见侍女,四下寻觅,见打死在后花园亭中,不知何故,一家惊异。

  季玉乃出认道:秋香是我命送银两钗钿与夏昌时,令他备礼来聘我。

  岂料此人狠心将他打死,此必无娶我的心了。

  高科闻言大怒,遂命家人往府急告:

  告为谋财害命事:为盗者斩,难逃月中孤影;杀人者死,莫洗衣上血痕。

  狠恶夏昌时系故侍郎夏正孽子,因念年谊,曾经指腹;自伊父亡,从未行聘。

  岂恶串婢秋香,构盗钗钿;见财入手,杀婢灭迹。

  财帛事轻,人命情重。

  上告。

  昌时亦即诉道:诉为杀人图陷事:念身箕裘遗胤,诗礼儒生。

  先君侍郎,清节在人耳目;岳父高科,感恩愿结婚姻。

  允以季玉长姬,许作昌时正室。

  金钗为聘,玉簪回仪。

  谁期家运衰微,二十年难全六礼;遂致岳父反复,千百计求得一休。

  先令侍女传言,赠我厚赂;自将秋香打死,陷我深坑。

  求天劈枉超冤。

  上告。

  顾知府拘到各犯,即将两词细看审问,高科质称:秋香偷银一百余两与他。

  我女季玉可证。

  彼若不打死秋香,我岂忍以亲女出官证他。

  且彼虽非我婿,亦非我仇,纵求与彼退亲,岂无别策,何必杀人命图赖他?夏昌时质称:前一日,汝令秋香到我家哄道,小姐有意于我,收拾金银首饰一百两零,叫我夜到花园来接。

  我痴心误信他,及至花园,见秋香已打死在地,并无银两。

  必此婢有罪犯,汝要将打死,故令他来哄我,思图赖我。

  若果我得他银两,人心合天理,何忍又打死他?顾公遂叫季玉上来问道:一是你父,一是你夫,汝是干证。

  从实招来,免受刑法。

  季玉道:妾父与夏侍郎同僚,先年指腹为婚,受金钗一对为聘,回他玉簪一双。

  后夏家贫淡,妾父与他退亲,妾不肯从,乃收拾金银钗钿有百余两,私命秋香去约夏昌时今夜到花园来接。

  竟不知何故将秋香打死,银物已尽取去,莫非有强奸秋香不从的事,故将打死;或怒我父要退亲,故打死侍婢泄忿。

  望青天详察。

  顾公仰椅笑道:此干证说得真实。

  夏昌时道:季玉所证前事极实,我死亦无怨;但说我得银打死秋香,死亦不服然此想是前生冤业,今生填还,百口难辩。

   遂自诬服。

  府公即判道:

  审得夏昌时,仗剑狂徒,滥竽学校,破家荡子,玷辱家声。

  故外父高科弃葑菲而明告绝,乃笄妻季玉重盟誓而暗赠金银。

  胡为既利其财,且忍又杀其婢;此非强奸恐泄,必应黩货瞒心。

  赴约而来,花园其谁到也;淫欲以逞,暮夜岂无知乎?高科虽曰负盟,绝凶徒实知人则哲;季玉嫌于背父,念结发亦观过知仁。

  高女另行改嫁,昌时明正典刑。

  昌时已成狱三年,适包公奉旨巡行天下,先巡历浙江,尚未到任,私行入定海县衙。

  胡知县疑是打点衙门者,收入监去。

  及在狱中,又说:我会做状,汝众囚若有冤枉者,代汝作状申诉。

  时夏昌时在狱,将冤枉从直告诉,包公悉记在心后,用一印令禁子送与胡知县,知县方知是巡行老爷,即忙跪请坐堂。

  及升堂,即吊昌时一案文卷来问,季玉坚执是伊杀侍婢,必无别人。

  包公不能决,再问昌时道:汝曾泄漏与人否?昌时道:只与相好友李善辅说过,其夜在他家饮酒,醒来,辅只在旁未动。

  包公猜道:这等,情已真矣,不必再问,遂考校宁波府生员,取李善辅批首,情好极密,所言无不听纳。

  至省后又召去相见,如此者近半年。

  一日,包公谓李善辅道:吾为官拙清,今将嫁女,苦无妆资,汝在外看有好金子代我换些。

  异日倘有甚好关节,准你一件。

  汝是我得意门生,外面须为我慎密。

  李善辅深信无疑,数日后送到古金钗一对,碧玉簪一对,金粉盒、金镜袋各一对,包公亦佯喜。

  即吊夏昌时一干人再问。

  取出金钗、玉簪、粉盒、金镜袋,尽排于桌上。

  季玉认道:此尽是我以前送夏生者。

  再叫李善辅来对,见高小姐认物件是他的,吓得魂不附体,只推是与过路客人换来的。

  此刻夏昌时方知前者为毒酒所迷,高声喝道:好友!害人于死地。

  善辅抵赖不得,遂供招承认。

  包公批道:审得李善辅,贪黩害义,残忍丧心。

  毒药误昌时,几筵中暗藏机阱;顽石杀侍女,花亭上骤进虎狼。

  利归己,害归人,敢效郦寄卖友;杀一死,坑一生,犹甚蒯通误人。

  金盒宝钗,昔日真赃俱在;铁钺斧,今秋大辟何辞。

  高科厌贫求富。

  思背故友之姻盟;掩实弄虚,几陷佳婿于死地。

  若正伦法,应加重刑,惜在缙绅,量从末减。

  夏昌时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高季玉既怀念旧之志,永为好兮。

  昔结同心,曾山盟而海誓;仍断合卺,俾夫唱而妇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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